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0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7-22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62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油底肉;生產日期:2019年9月27日;被抽樣單位:米易縣天天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單位:鹽邊縣冷水箐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抽樣單編號:GC19510000003939334;不合格項目:菌落總數。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米易縣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2月16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米易縣天天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天商貿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由于天天商貿公司作為食品經營者,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且能如實說明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購進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米易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免于處罰的決定。

 三、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2月13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2月21日對其行政處罰如下:

1.罰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沒收違法所得1594元(大寫:壹仟伍佰玖拾肆元)

四、整改復查情況

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單位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造成真空包裝袋受污染所致。鹽邊縣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生產單位立即整改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月11日進行了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