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3-07 來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我市綠色惠民殯葬政策,現在《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攀民政〔2019〕97 號)基礎上,制定了《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補充規定》,進一步擴大服務對象范圍、簡化辦事流程,加強資金發放流程管控。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遵照執行。
附件: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補充規定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規范殯葬服務,強化資金發放流程管控,推進攀枝花市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擴大服務對象范圍
具有攀枝花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含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在四川省和重慶市死亡且在兩地殯儀館火化的,可以享受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
二、簡化辦事流程
攀枝花市戶籍的城鄉居民死亡,并在市殯葬服務中心辦理火化業務的,由市殯葬服務中心收取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后,直接將相關材料提交逝者戶籍地所在縣(區)民政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縣(區)民政局直接將惠民殯葬補助資金發放到逝者家屬提供的銀行卡上,實現群眾辦理火化事宜和申領補助資金“只跑一次”。
攀枝花市戶籍的城鄉居民死亡后,在省內其它殯儀館和重慶市的殯儀館火化的,由喪屬憑《火化證明》、發票等相關材料,到逝者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局申請惠民殯葬政策補助資金。其補助標準不得超過攀枝花市惠民殯葬平均補助標準:遺體火化費400元、遺體暫存(冷藏)費216元、骨灰存放費(一年)150元;三區遺體接運費500元,兩縣遺體接運費按兩縣平均費用自定。低于平均標準的,按發票實際金額支付。我市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標準執行。
三、規范資金發放
資金發放應嚴格遵循以下流程。
(一)攀枝花市戶籍居民,死亡后在本地火化的。
1.市殯葬服務中心收取相關材料,辦理火化事宜,出具收費明細和票據,登記逝者家屬提供的銀行賬號及開戶行信息和電話號碼。
2.市殯葬服務中心將申請惠民殯葬補助資金所需的審核材料和登記的銀行賬號信息按逝者戶籍所在縣(區)進行分類。縣(區)民政局于每月20日安排人員領取、交接審核材料(審核材料種類及模版見附件1)。
3.縣(區)民政局每月對本轄區惠民殯葬補助資金發放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應由工作人員初審,股(室)負責人復核,并填寫惠民殯葬補助資金發放情況表(見附件2),經分管局領導簽字后,于7個工作日內報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4.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在收到縣(區)上報的惠民殯葬補助資金發放情況表后,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縣(區)間的橫向數據對比和已報銷數據間的縱向對比,核實有無多報、瞞報、重復報銷等情況。并將結果反饋縣(區)民政局。
5.縣區民政局收到市民政局反饋結果后,于1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發放到逝者家屬提供的銀行卡上。
6.重點救助對象材料審核由市殯葬服務中心進行初審和復審,通過審核后直接免除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
7.逝者家屬在市殯葬服務中心未一次性辦結四項基本殯葬服務的,后辦理事項由逝者家屬憑收費發票到縣(區)民政局辦理補助事宜。
(二)攀枝花市戶籍居民,死亡后在省內其他殯儀館、重慶市火化的。
逝者家屬應提供下列材料:
1.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 份;
2.逝者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1 份;
3.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復印件;
4.殯儀館出具的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發票;
5.經辦人銀行卡復印件及開戶行信息(承辦單位應提供單位賬戶信息)。
縣(區)民政部門應加強申報材料的審核。經辦人員審核后,由股室負責人復核,分管領導簽字后發放。
四、強化考核監督
(一)強化數據上報工作。市、縣(區)民政部門每月按要求向上級民政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實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推進情況報送表》。市、縣(區)民政、財政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基礎數據和報送情況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二)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市級民政、財政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惠民殯葬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今后省級和市級補助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在審批辦理中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騙取惠民殯葬政策補助費用的申請人,除追回相關費用外,納入民政部門失信人員管理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區)民政、財政部門要自覺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并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宣傳綠色惠民殯葬法規、政策。及時公布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民政局、市殯葬服務中心、各殯儀服務站要及時向群眾公布辦事流程、所需證件資料、服務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和政策咨詢,切實為群眾辦理惠民殯葬補助事宜提供方便。
本規定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今后國家、省、市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 1-1.申請惠民殯葬補助資金所需的審核材料及模版
1-2.惠民殯葬補助資金發放統計表
附件1-1
惠民殯葬補助資金審核材料及模版
1.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1 份;
2.逝者戶口簿和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1 份;
3.攀枝花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
4.火化證復印件
底頁和封面
內頁3、4頁
5.收費發票復印件(加蓋市殯葬服務中心紅色印章)
6.治喪服務協議書原件
7.經辦人銀行卡復印件及開戶行信息(承辦單位應提供單位賬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