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10-10 來源:就業促進科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為做好我市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2020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原《攀枝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18]43號)相關內容進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補貼發放對象
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由原來的市內高校、市內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擴大到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困難畢業生。
二、補貼發放時間
各學校須在畢業學年10月15日前完初審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復核。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須在10月底前完成補貼發放工作,學校在收到撥付的補貼資金時須即時發放。
三、職責分工
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中職院校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負責攀枝花學院、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攀枝花技師學院的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縣(區)人社部門、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及時與同級財政、教育等部門和駐地有關學校加強協調配合,即時啟動相關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求職創業補貼相關申報、審核、發放流程仍按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18]43號)執行。
附件:《攀枝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