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11-11     來源: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   

  現將《攀枝花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請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本辦法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對所屬就業見習基地的考核評估??己撕细竦闹匦掠嬎阌行冢己瞬缓细竦娜∠J定,并自取消認定的當月起停止補貼申請的受理。原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未達到市級就業見習基地認定條件,但符合縣(區)級認定條件的,移交駐所地縣(區)進行考核評估和管理。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攀枝花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就業見習制度,規范就業見習管理,有效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0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省級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認定和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社規〔2023〕2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印發<依托省市縣重點項目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見習工作問答>的通知》(川發改賑〔2024〕108號)、《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規范》(DB51/T1953-2015)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見習是指組織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在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進行為期3~12個月崗位實踐鍛煉的就業準備活動,并給予就業見習基地就業見習補貼的一項就業促進措施。就業見習基地與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簽訂就業見習協議,不建立勞動關系。每名符合條件的青年只能參與一次見習。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見習基地,是指在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實踐鍛煉崗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重點項目。就業見習基地應提供具有一定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具備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符合見習人員實踐能力提升需要的見習崗位。

  

第二章  組織管理與職責

  第四條  就業見習堅持個人自愿、政府扶持、社會參與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

  第五條 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轄區內就業見習工作管理、就業見習基地的認定和監督??h(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市級就業見習基地委托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日常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制訂和落實就業見習計劃;

  

(二)受理轄區內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見習崗位的申報、審核工作;

  

(三)收集、上報、發布就業見習相關信息;

  

(四)組織就業見習基地、見習人員進行見習崗位對接;

  

(五)統籌調劑就業見習人員資源;

  

(六)負責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協議簽訂情況、見習制度履行情況、就業見習基地的見習臺賬管理、其他見習工作材料等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七)負責轄區受理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和補貼發放工作。

  第六條 就業見習基地承擔就業見習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見習管理辦法,內容包括見習時間、責權范圍、違約辦法以及對見習生的管理、培訓、考評等,并予以公開、執行。

  

(二)按照核定的見習崗位計劃制定見習方案,確定見習帶教老師,接收見習人員報名,組織實施相關見習活動。建立見習人員基本信息、生活補助發放記錄、考勤記錄等管理臺賬。

  

(三)有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見習工作,對見習人員在遵守就業見習基地的相關規章制度、完成見習工作及道德行為等方面情況進行管理,對見習人員進行見習考核,出具考核意見及見習證明材料。

  

(四)按規定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費,應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條件的可為見習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商業醫療保險。

  

(五)負責按規定將見習人員吸納情況、見習協議終止(解除)等情況向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六)按時報送見習崗位計劃執行情況。

  

第三章  就業見習基地的認定與管理

  第七條  就業見習基地按照“自愿申請、審核評估、公開公正、擇優選擇”原則進行認定,實行動態管理和分級管理制度,就業見習基地分為縣(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四個等級。其中縣(區)級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市級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省級、國家級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上級推薦認定。

  第八條 本市內依法批準注冊、登記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黨政機關)、社會組織、重點項目等均可申報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優先吸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規模較大、經濟社會效益較好、行業內知名度較高的單位作為就業見習基地。省重點項目是指經四川省重點項目領導小組研究,報請省政府審定并發布的重點項目;市、縣(區)重點項目是指由市、縣(區)兩級政府或有關部門按規定明確的重點項目。

  第九條  就業見習基地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一定規模的用人單位,管理規范,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條件,社會信譽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申請縣(區)級就業見習基地須正常運營時間在1 年以上,申請市級就業見習基地須認定縣(區)級就業見習基地滿1年或正常運營時間2年以上;重點項目申請就業見習基地須有相關文件證明材料,不限制運營時間。

  

(二)有規范的見習場所和設施,有系統完善的就業見習工作制度、培訓計劃、帶教制度和考核制度,有較強的指導師資力量(帶教比例不超過一帶五),有專門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見習管理工作,能夠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習人員進行規范有效的管理。

  

(三)提供一定數量見習崗位(市級基地提供8個以上,縣(區)級基地提供3個以上),提供的見習崗位具備一定的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且有助于見習人員提高技能水平和實踐能力;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見習崗位信息,公開公平接收見習人員;見習人員滿意率達80%以上。

  

(四)按規定為見習人員發放見習生活補助,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條 申請就業見習基地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附件1);

  

(二)《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崗位計劃表》(附件2);

  

(三)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組織登記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重點項目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四)單位簡介;

  

(五)見習管理相關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

  

(六)見習指導師資隊伍情況說明。

  第十一條 就業見習基地初次認定程序。

  

(一)縣(區)級就業見習基地。

  

1.申報認定時間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靈活確定。

  

2.申報縣(區)級就業見習基地的用人單位持申報資料向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核,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對通過書面審核的,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對其見習場所、管理制度、師資配備、經營管理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提出初審意見;初審通過的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審,復審通過的在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文予以認定,同時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認定當月將就業見習基地納入四川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V3.0(以下簡稱V3.0系統)管理。

  

(二)市級就業見習基地。

  

1.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由縣(區)級就業見習基地中推薦產生。申報時間為每年7~9月。

  

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申報條件,結合申報單位就業見習工作開展情況,出具初審意見,報市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數據比對、資料審核、現場核查等方式,對申報單位開展就業見習工作情況進行書面審核和現場考察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審,復審通過的在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文予以認定。認定文件及申報材料抄送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三)認定發文后,同級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與就業見習基地簽訂《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基地協議書》(附件3)。市級就業見習基地簽訂協議后,市級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應書面委托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進行日常管理。

  

(四)國家級、省級就業見習基地申報推薦與考核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初次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有效期為2年,被認定為市級的,有效期從市級認定時間重新計算。

  第十三條 就業見習基地延續認定程序。

  

就業見習基地在有效期滿當月填報《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基地申請表》(附件1),向原申請認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延續認定申請。15個工作日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考核,填寫《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基地考核表》(附件4),考核通過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延續認定有效期2年,認定時間從原認定結束時間的次月起開始計算。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認定。

  第十四條 就業見習基地在有效期內開展的就業見習工作,享受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否則視為用人單位自主用人行為,不予就業見習政策支持。

  第十五條 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就業見習基地資格:

  

1.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報送見習崗位需求的;

  

2.無故拒絕符合見習崗位需求的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

  

3.超過1年內未提供見習崗位或未開展就業見習工作的;

  

4.未按規定發放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

  

5.套取、騙取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的;

  

6.其他不滿足就業見習基地認定條件的。

  

7.存在其他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

  

第四章  見習崗位的募集與見習人員管理

  

第十六條 就業見習崗位的募集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崗位與專業匹配”的原則,提高就業見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七條 就業見習基地每年11月向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次年就業見習崗位計劃,填寫《攀枝花市就業見習崗位計劃表》(附件2),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就業見習崗位納入V3.0系統管理。就業見習基地對年度見習崗位計劃調整變化的應及時報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準。

  第十八條 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收集的見習崗位信息及申請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將見習崗位新增及調整信息報市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匯總發布。

  第十九條 就業見習崗位實行動態管理,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就業見習崗位招錄情況,適時在V3.0系統中分類做好見習崗位申報、發布、撤回、歸檔處理。

  第二十條 見習人員招募。

  

(一)公共服務機構推薦招募。符合就業見習條件人員可就近選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含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現場申請,填寫《就業見習申請表》(附件5)并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失業青年提供非在校學生承諾)等資料。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接到就業見習申請后,在3個工作日內聯系申請人員意向就業見習基地,完成對接,并將對接結果反饋申請人員。對接成功的,指導就業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6)、《吸納就業見習人員花名冊》(附件7),并將見習人員情況在V3.0系統中進行備案;對接未成功的,指導申請人員調整就業見習意向,幫助調劑就業見習崗位。

  

(二)就業見習基地直接吸納。就業見習基地直接吸納符合條件的見習人員時,應在與見習人員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6)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不跨月),將《就業見習申請表》(附件5)、《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6)、《吸納就業見習人員花名冊》(附件7)、見習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失業青年提供非在校學生承諾)等材料報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備案。

  

(三)見習崗位不得通過考試競爭選拔等方式設置人員招募門檻。

  

第二十一條 就業見習基地在《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6)簽訂生效的當日內,按規定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就業見習基地應為見習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補貼,具體標準由就業見習基地參照本單位同類崗位勞動報酬標準的一定比例確定,并在見習協議中載明,但是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二條 見習期間,就業見習基地安排專人負責就業見習管理工作,落實指導老師,落實見習人員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維護見習人員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產生的問題。加強見習人員考勤考核,認真填寫《就業見習人員考勤表》(附件8)。就業見習基地不得以勞務派遣、外借等方式安排見習人員到本基地之外的單位參加就業見習(總公司被認定為見習基地且統一申報下屬分、子公司見習崗位除外)。

  第二十三條 就業見習基地、見習人員應遵守見習協議,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不得隨意解除見習協議。

  

(一)見習期間見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基地可提前解除見習協議:

  

1.連續缺勤3天以上、累計缺勤7天以上或本人不愿意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2.不遵守見習基地規章制度且經教育無效的;

  

3.因見習人員過失,給見習基地造成嚴重損失的;

  

4.已落實工作單位實現就業不能繼續參加見習的;

  

5.見習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見習期間見習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人員可提前解除見習協議:

  

1.未按時足額支付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的;

  

2.未按照協議提供見習崗位或見習條件的;

  

3.安排見習人員從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隱患的工作的;

  

4.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見習人員見習的;

  

5.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見習人員人身安全的;

  

6.個人原因無法履行見習崗位職責的;

  

7.見習基地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二十四條 解除見習協議的,應填寫《提前終止見習協議申請表》(附件9),就業見習基地應于5個工作日內(不跨月)向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送《提前終止見習協議申請表》(附件9),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V3.0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見習人員見習狀態,停止其享受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第二十五條 見習期滿,見習人員填寫《就業見習情況反饋調查表》(附件10),就業見習基地應根據見習人員的實際表現,出具《就業見習考核鑒定書》(附件11)。

  第二十六條 鼓勵就業見習基地留用見習人員就業,符合吸納就業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就業見習基地留用見習期滿人員就業的,應及時與留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參加社會保險等手續。

  第二十七條 對見習期滿未被留用人員,各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要加大跟蹤幫扶,根據求職意向持續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積極推薦崗位。對其中有創業意愿的,提供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服務,促進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第五章  見習補貼管理

  

第二十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基地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按照省級有關文件執行。見習時間不足1個月的,根據見習天數發放見習補貼。

  

第二十九條 就業見習基地按照本辦法獲得的見習補貼,可統籌用于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補助、見習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指導管理費、見習工作經費等。

  

第三十條 就業見習基地根據實際需求向駐所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按月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攀枝花市就業見習補貼審批表(附件12);

  

(二)就業見習補貼申報花名冊(附件13);

  

(三)就業見習協議書、身份證、畢業證、非在校學生承諾(失業青年提供);

  

(四)銀行代發見習生活補助的有效憑證 (若出現當月發放金額低于當月見習補貼標準的情況,提供說明材料);

  

(五)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憑證;

  

(六)見習終止當期提供《提前終止見習協議申請表》(附件9)、《就業見習情況反饋調查表》(附件10)。見習結束當期提供《就業見習情況反饋調查表》(附件10)、《就業見習考核表》(附件11)。

  

(七)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第三十一條 就業見習補貼實行線上或線下申報,線上申報資料齊全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要求就業見習基地到現場再次遞交申報資料。申報資料可由V3.0系統查驗時,不要求提供紙質資料。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資料未發生變動的情況下,初次提供后可不再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做好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三十二條 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15個工作日采取電話或現場核實等方式進行核查,并提出初審意見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并撥付到就業見習基地單位賬戶。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就業見習補貼資金。對虛報、謊報見習人數和見習時間,騙取、套取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就業見習基地資格,追回騙取、套取的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等查處,對相關人員的失職失責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杜手ㄊ腥肆Y源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攀枝花市青年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19〕316 號)、《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9 部門關于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 9 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見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發〔2021〕86 號)同時廢止。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新政執行。

  

附件:《攀枝花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附件).docx

審核: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責任編輯: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