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2月25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3-19 來源:建管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9年2月25日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9年3月19日-2019年4月1日(10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342
郵編:6170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元寶山礦業有限公司米易縣攀得鐵礦技改擴能項目 |
攀環審批〔2019〕12號 關于攀枝花市元寶山礦業有限公司米易縣攀得鐵礦技改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doc |
2019.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