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6-07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發布《2021年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李莉
2022年6月7日
2021年,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著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和改善。2021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96.7%,排名全省第4,六項監測指標持續達標,重點考核指標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30.9μg/m3;地表水和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納入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全國排名第28,納入國家、省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排名全省第1;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是高位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市委、市政府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以忠誠擁護“兩個確立”的高度自覺,深入踐行“兩山理論”、切實做到“兩個維護”。市委常委會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17次,市委主要領導專題研究18次、督導調研16次;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13次,市政府主要領導專題研究24次、督導調研23次,其他市政府領導專題研究107次,督導調研164次,高位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開展。
二是加快構建現代治理體系。印發《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考核,把綠色發展指標考核權重提升至19%,進一步壓緊壓實縣(區)黨委、政府和市直部門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管三必須”責任。深化依法治理,啟動制定《四川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推進安寧河流域水資源保護等地方性法規立法調研工作,開展《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強化“兩法”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與公檢法聯合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聯動機制。
三是全面推進友好生態環境建設。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加快友好生態環境建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印發《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五年行動方案》,從生態經濟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生態環境安全、生態文化建設、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等方面部署推進友好生態環境城市建設。
一是堅持系統治氣。一是突出重點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印發《攀枝花市保障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攻堅行動方案》,實施工業源、移動源、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全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確保空氣質量達標。二是強化源頭治理。推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業深度治理,完成攀鋼新2#燒結機煙氣脫硝改造等大氣治理項目。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同比下降13.4%、9.0%,其中二氧化硫濃度達到歷史最低水平。三是措施前置積極應對污染天氣。結合升溫早的氣候特征,在全省率先印發實施《2021年攀枝花市臭氧污染防控專項行動方案》,提前開展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冬春季加密氣象、環保、林業部門會商研判,及時啟動應急管控措施,優化燒除計劃,應對不利天氣,確保空氣質量達標。
二是堅持統籌治水。一是突出水污染防治。持續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21年全市已建成工業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廠39座,總設計規模達35.81萬噸/日,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為97.3%、87.17%,實現了工業污水集中深度處理全覆蓋和城鎮生活污水有效處置。實施26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項目”,全市190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有效管控率達82.61%。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90.81%、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設備裝備配套率達99.4%、大型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設備裝備配套率達100%。二是強化水資源保護。落實長江十年禁漁計劃;河湖長制工作省級考核獲得5項全優;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四項制度”,2021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為58.54m3,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27.85m3,較2020年分別下降3.2%和3.9%;加強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科研工作,2021年增殖放流200余萬尾魚苗。三是壓茬推進水生態修復。堅持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協同治理,編制完成《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問題分析研判及保護方案》,與涼山州簽訂《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治工作方案》,著力提升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
三是堅持協同治土。一是完成全市82塊疑似污染地塊調查工作,完成40家重點監管單位土壤隱患排查和土壤自行監測工作。二是持續開展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工作,在全省率先采取“打圍立標”的方式對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實施環境風險管控,全市建設用地污染地塊環境管控率100%,創新性舉措得到生態環境廳認可并推廣運用。三是狠抓固廢污染防治。印發《攀枝花市打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對211個非法堆存點位、50個重點產廢企業、64個存在風險隱患的固廢堆場實施整治。四是強化尾礦庫、渣場污染整治。印發《攀枝花市尾礦庫、工業渣場滲濾液環境管理指導意見》,對全市50座尾礦庫,109座非煤礦山,103個煤礦開展排查整治,發現環境問題339個,整改完成291個。
一是強化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嚴格落實“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推動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截至2021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我市的30項整改任務、移交的123件信訪件、央督“回頭看”反饋的13項整改任務全部完成整改;央督“回頭看”移交的60件信訪件完成整改57件,剩余3件按計劃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方案編制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第二輪省級生態環保督察移交我市的39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24項,435件信訪件已整改完成420件,剩余任務正在有序推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4個國家移交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17個省級自查長江生態環境問題已完成整改13個,剩余4個問題正在有序推進。
二是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防控。修訂《攀枝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功舉行“應急使命·2021”攀枝花分會場應急演練,建立全市環境應急監測專業隊伍,持續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科學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全市無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2021年攀枝花市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365天,首要污染物為臭氧,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范圍為24~147,全年空氣質量143天優、210天良、12天輕度污染,優良率96.7%。
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為22.0μg /m3;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為29.5μg /m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47.1μg /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30.9μ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第90百分位數為133μg /m3;一氧化碳(CO)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為2.3mg /m3。2021年,六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Ⅱ級標準。與2020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一氧化碳分別下降13.4%、9.0%、2.7%、8.0%;臭氧、細顆粒物分別上升3.9%、4.7%。
1.米易縣:2021年,米易縣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365天,有效監測天數363天,全年空氣質量201天優、157天良、4天輕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優良率98.6%,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為13μg /m3;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為22μg /m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41μg /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26μg /m3;臭氧(O3)年均濃度為127μg /m3;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為1.3mg /m3,六項監測因子年均濃度均達到Ⅱ級標準。與2020年相比,SO2、PM10年均濃度持平,NO2、PM2.5年均濃度下降,O3、CO年均濃度上升,如圖1所示。
2.鹽邊縣:2021年,鹽邊縣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365天,有效監測天數365天,全年空氣質量225天優、135天良、4天輕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優良率98.6%,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為13μg /m3;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為9μg /m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39μg /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23μg /m3;臭氧(O3)年均濃度為126μg /m3;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為1.5mg /m3,六項監測因子年均濃度均達到Ⅱ級標準。與2020年相比,SO2、NO2年均濃度下降,其余污染物年均濃度上升,如圖2所示。
本年度全市3個測點均采集到降水,共采集降水樣品134個,總雨量(3個測點降水量之和)為1584.6mm,3個測點降水量最大值為627.9mm(弄弄坪);全市降水pH值范圍5.02~7.29,降水pH均值為5.83。全市酸雨樣品12個,酸雨頻率9.0%,酸雨量(3個測點酸雨量之和)為235.8mm,3個測點酸雨量最大值為204.55mm(弄弄坪);全市酸雨pH均值5.35。與2020年相比,全市降水樣品減少25個,總雨量增加28.3mm,3個測點降水量最大值增加55.2mm,降水pH均值下降0.17,酸雨頻率上升2.7個百分點,酸雨pH均值下降0.09,詳情見表1。
年度 |
測點(個) |
降雨量(mm) |
降水 pH均值 |
采雨數 (個) |
酸雨樣品 (個) |
酸雨 pH均值 |
酸雨頻率(%) |
污染程度 |
2020年 |
3 |
1556.3 |
6.00 |
159 |
10 |
5.44 |
6.3 |
非酸雨區(pH> 5.60) |
2021年 |
3 |
1584.6 |
5.83 |
134 |
12 |
5.35 |
9.0 |
輕酸雨區(5.00< pH≤5.60) |
注:1.降水評價采用《酸沉降監測技術規范》(HJ/T165-2004)。 2.污染程度分為重酸雨區(pH≤4.5)、中酸雨區(4.50 3.酸雨頻率%在0~100之間,根據實際情況劃分區間進行統計。比如:0、>0~≤40、>40~≤80、>80~≤100。 |
1. 河流型地表水
2021年,攀枝花市10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龍洞、倮果、雅礱江口、二灘、柏枝斷面水質優,水質類別為Ⅰ類;金江、大灣子、昔街大橋、灣灘電站、觀音巖斷面水質優,水質類別為Ⅱ類。
與2020年比較,龍洞、倮果、金江、大灣子、雅礱江口、二灘、柏枝、昔街大橋、灣灘電站斷面水質均無明顯變化,詳情見表2。
年度 斷面 |
2020年 |
2021年 |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
金沙江 |
龍洞 |
Ⅰ |
— |
Ⅰ |
— |
倮果 |
Ⅰ |
— |
Ⅰ |
— |
|
金江 |
Ⅱ |
— |
Ⅱ |
— |
|
|
大灣子 |
Ⅱ |
|
Ⅱ |
|
雅礱江 |
雅礱江口 |
Ⅰ |
— |
Ⅰ |
— |
柏枝 |
Ⅰ |
— |
Ⅰ |
— |
|
二灘 |
Ⅰ |
— |
Ⅰ |
— |
|
安寧河 |
昔街大橋 |
Ⅱ |
— |
Ⅱ |
— |
灣灘電站 |
Ⅱ |
— |
Ⅱ |
|
|
新莊河 |
觀音巖 |
/ |
/ |
Ⅱ |
|
2021年,攀枝花市重點湖庫水質鳡魚、紅壁灘下斷面水質優,水質類別均為Ⅱ類;鳡魚、紅壁灘下水質營養狀態均為中營養狀態。
與2020年比較,鳡魚斷面、紅壁灘下斷面水質類別及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詳情見表3。
年度 斷面 |
2020年 |
2021年 |
|||
水質類別 |
營養狀態分級 |
水質類別 |
營養狀態分級 |
||
二灘庫區 |
鱤魚 |
Ⅱ |
中營養 |
Ⅱ |
中營養 |
紅壁灘下 |
Ⅱ |
中營養 |
Ⅱ |
中營養 |
|
注:1.地表水環境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和《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 2.21項評價指標為:pH、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類、酚、汞、鉛、鎘、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鉻(六價)、氟化物、總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學需氧量、銅、鋅、硒。 |
1.市級飲用水
2021年,攀枝花市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結果顯示:觀音巖水質類別Ⅱ類,水源地水質達標;金江水質類別Ⅱ類,水源地水質達標。
與2020年比較,觀音巖水質無明顯變化,金江水質類別由Ⅰ類變為Ⅱ類,詳情見表4。
年度 斷面 |
2020年 |
2021年 |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
觀音巖 |
Ⅱ |
— |
Ⅱ |
— |
金江 |
Ⅰ |
|
Ⅱ |
|
注:1.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和《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 2.地表水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 |
2.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結果
2021年,4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標,其中鹽邊水廠、晃橋水庫、高粱坪水廠水質類別Ⅱ類;勝利水庫水質類別Ⅲ類。
與2020年比較,鹽邊水廠取水口、晃橋水庫取水口、高粱坪水廠水質類別未發生明顯變化,勝利水庫取水口水質類別由Ⅱ類變為Ⅲ類,詳情見表5。
年度 斷面 |
2020年 |
2021年 |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指標 |
|
鹽邊水廠取水口 |
Ⅱ |
—— |
Ⅱ |
—— |
勝利水庫取水口 |
Ⅱ |
—— |
Ⅲ |
—— |
晃橋水庫取水口 |
Ⅱ |
—— |
Ⅱ |
—— |
高粱坪水廠 |
Ⅱ |
—— |
Ⅱ |
—— |
3.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結果
(1) 17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地表水水源地:2021年,普威鎮水廠、馬坪村五社潘家灣水質類別Ⅰ類;永興水廠、大龍塘溝、大槽村、布德水管站、山楂堡水廠、白馬鎮黃草村水廠、新山鄉傈僳族鄉馬鹿塘河溝、米易縣撒蓮水廠、丙谷鎮芭蕉箐水庫水質類別Ⅱ類;小河溝水庫、清香水庫、雙河水庫橋、小紙坊水庫、躍進水庫水質類別Ⅲ類;鹽邊縣新九鄉高堰溝水質類別Ⅳ類,詳情見表6。
點位名稱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物 |
單獨評價指標 |
|
糞大腸菌群 |
總氮 |
|||
小河溝水庫 |
Ⅲ類 |
-- |
達標 |
達標 |
永興水廠 |
Ⅱ類 |
-- |
達標 |
/ |
大龍塘溝 |
Ⅱ類 |
-- |
達標 |
/ |
高堰溝 |
Ⅳ類 |
總磷 |
達標 |
達標 |
清香水庫 |
Ⅲ類 |
-- |
達標 |
超標 |
大槽村 |
Ⅱ類 |
-- |
達標 |
/ |
布德水管站 |
Ⅱ類 |
-- |
達標 |
超標 |
雙河水庫橋 |
Ⅲ類 |
-- |
達標 |
達標 |
小紙坊水庫 |
Ⅲ類 |
-- |
達標 |
超標 |
躍進水庫 |
Ⅲ類 |
-- |
達標 |
達標 |
山楂堡水廠 |
Ⅱ類 |
-- |
達標 |
/ |
白馬鎮黃草村水廠 |
Ⅱ類 |
-- |
達標 |
/ |
普威鎮水廠 |
Ⅰ類 |
-- |
達標 |
/ |
新山鄉傈僳族鄉馬鹿塘河溝 |
Ⅱ類 |
-- |
達標 |
/ |
米易縣撒蓮水廠 |
Ⅱ類 |
-- |
達標 |
/ |
馬坪村五社潘家灣 |
Ⅰ類 |
-- |
達標 |
/ |
丙谷鎮芭蕉箐水庫 |
Ⅱ類 |
-- |
達標 |
超標 |
從監測結果來看,除鹽邊縣新九鄉高堰溝外,其余監測點位所有評價項目年平均濃度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1中Ⅲ類水質標準及表2標準限值;新九鄉高堰溝水質類別為Ⅳ類,超標項目為總磷,年平均濃度超標0.8倍,最大值超標1.6倍。
單獨評價指標:所有河流型監測點位的糞大腸菌群濃度年平均值均符合Ⅱ類水質標準限值。湖庫型監測點位中小河溝水庫、高堰溝、雙河水庫橋、躍進水庫總氮濃度年平均值均符合Ⅲ類水質標準限值,清香水庫、布德水管站、小紙坊水庫、丙谷鎮芭蕉箐水庫總氮濃度年平均值均超標。
(2) 3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地下水水源地:2021年,象鼻子水質類別Ⅱ類;漁洞、灣丘鄉五七水廠水質類別Ⅲ類,詳情見表7。
點位名稱 |
水質類別 |
主要污染物 |
漁洞 |
Ⅲ類 |
-- |
象鼻子 |
Ⅱ類 |
-- |
灣丘鄉五七水廠 |
Ⅲ類 |
-- |
從監測結果來看,漁洞、象鼻子、灣丘鄉五七水廠所有監測項目的年平均濃度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表1中Ⅲ類標準限值。
2021年攀枝花市以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為核心,以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為重點開展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三區兩縣共有82個疑似污染地塊,均已完成土壤初步調查,全市污染地塊目前共60個,均已嚴格管控,全市建設用地污染地塊環境管控率為100%,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1.全市總體情況:攀枝花市2021年城市區域晝間聲環境質量達標區數目有149個,面積為63.0km2,占全市實際監測面積的96.1%;達標區人口(按市區人口密度計算)為51.2萬人,占全市建成區人口的75%。2021年攀枝花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均值為52.6分貝,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Ⅱ類標準限值,較2020年50.7分貝上升1.9分貝。
2.各片區區域噪聲情況:2021年攀枝花市東區晝間聲環境達標區數目有66個,面積為27.9km2,占東區實際監測面積的94.3%;西區晝間聲環境達標區數目有23個,面積為9.72km2,占西區實際監測面積的100%;仁和區晝間聲環境達標區數目有60個,面積為25.4km2,占仁和區實際監測面積的96.8%。
1.總體情況:2021年,攀枝花市功能區噪聲55.8分貝。1類區、2類區、3類區、4類區晝間(夜間)噪聲測量值均達標,詳情見表8。
單位:分貝
功能區類型 |
Ld |
超標值 |
Ln |
超標值 |
Ldn |
1類區 |
49.1 |
— |
42.9 |
— |
50.6 |
2類區 |
52.1 |
— |
43.5 |
— |
53.3 |
3類區 |
53.1 |
— |
49.9 |
— |
56.8 |
4類區 |
59.1 |
— |
54.1 |
— |
61.5 |
全 市 |
53.4 |
— |
47.4 |
— |
55.8 |
2.與2020年比較:2021年,1類區、2類區、3類區、全市晝間(夜間)測量值均高于2020年;4類區晝間(夜間)測量值均低于2020年。
全市功能區噪聲晝間測量均值比2020年測量值高1.4分貝,夜間測量均值比2020年測量值高1.1分貝,詳情見表9。
單位:分貝
功能區 類型 |
晝間等效聲級Ld |
夜間等效聲級Ln |
||||
2020年 |
2021年 |
變化值 |
2020年 |
2021年 |
變化值 |
|
1類區 |
47.5 |
49.1 |
+1.6 |
42.2 |
42.9 |
+0.7 |
2類區 |
51.8 |
52.1 |
+0.3 |
42.9 |
43.5 |
+0.6 |
3類區 |
50.4 |
53.1 |
+2.7 |
47.0 |
49.9 |
+2.9 |
4類區 |
62.4 |
59.1 |
-3.3 |
56.6 |
54.1 |
-2.5 |
全 市 |
52.0 |
53.4 |
+1.4 |
46.3 |
47.4 |
+1.1 |
1.總體情況:2021年,城區道路干線交通噪聲晝間平均值為71.7分貝,高于國家推薦的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值1.7分貝;大型車流量平均為50輛/20分鐘,小型車流量平均為362輛/20分鐘。36個路段交通噪聲測量值超過70分貝,其長度有125.8公里,占總長度的75.15%。
2.與2020年比較,2021年交通噪聲平均值比2020年監測平均值上升了2.3分貝,且超過國家推薦的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值,具體情況見表10。
單位:分貝
年 份 |
2021年 |
2020年 |
變化值 |
|
平均值 Leq dB(A) |
71.7 |
69.4 |
+2.3 |
|
車流量 輛/20分鐘 |
大型車 |
小型車 |
445 |
\ |
50 |
362 |
2021年,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狀況良好,植被覆蓋度較高,生物多樣性較豐富,適合人類生活,與2020年相比,攀枝花市生態環境略微變好。
2021年,攀枝花市整體生態環境質量為“良”;5個縣域評價區以“優”“良”為主,其中米易縣為“優”,仁和區、西區、鹽邊縣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級別為“良”,東區的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級別為“一般”,全市范圍內沒有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級別為“較差”和“差”的縣(區)。生態環境狀況指數排序見表11。
排名 |
行政單位 |
生態環境狀況指數 |
污染負荷指數 |
1 |
米易縣 |
77.4 |
優 |
2 |
鹽邊縣 |
74.8 |
良 |
3 |
仁和區 |
67.0 |
良 |
4 |
西 區 |
57.8 |
良 |
5 |
東 區 |
54.3 |
一般 |
|
攀枝花市 |
73.0 |
良 |
與2020年相比,攀枝花市生態環境質量級別未發生變化。指數變化幅度1< ΔEI <3,生態環境質量略微變好,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呈現波動特征。
與2020年相比,2021年各縣(區)生態環境質量級別均未發生變化。5個縣(區)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變化幅度(ΔEI)為0.6~3.6,其中,米易縣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變化幅度|ΔEI|<1,生態環境質量無明顯變化,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穩定;鹽邊縣、仁和區、西區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變化幅度1≤ΔEI <3,生態環境質量略微變好,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呈現波動特征;東區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變化幅度3≤ΔEI <8,生態環境質量明顯變好,生態環境狀況呈現較大波動特征。生態環境狀況變化見表12。
排名 |
行政單位 |
生態環境狀況 指數分級 |
生態環境 狀況指數(EI) |
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變化值(ΔEI) |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1 |
米易縣 |
優 |
優 |
77.4 |
76.8 |
0.6 |
2 |
鹽邊縣 |
良 |
良 |
74.8 |
73.5 |
1.3 |
3 |
仁和區 |
良 |
良 |
67.0 |
65.2 |
1.8 |
4 |
西 區 |
良 |
良 |
57.8 |
56.8 |
1.0 |
5 |
東 區 |
一般 |
一般 |
54.3 |
50.7 |
3.6 |
6 |
攀枝花市 |
良 |
良 |
73.0 |
71.8 |
1.2 |
2021年,攀枝花市輻射環境質量良好。環境電離輻射水平屬于正常環境本底水平;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中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活度濃度未見異常,均為正常本底水平,未受到放射性污染;飲用水源地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活度濃度均滿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的放射性指標指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