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航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6-27     來源:本單位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3月16日,市執法支隊聯合釩鈦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攀枝花航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企業未將坩堝清洗池納入有限空間管理且未設置警示標志”“現場冷卻循環水管溫度計損壞未及時更換,生產車間1個壓力表已過檢驗期未重新檢測”“對個別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審批”“個別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規定定時對空間內有害因素進行檢測”等5項問題隱患。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八條、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四)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仟元整)的行政處罰,2022年525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