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豪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防護裝置安裝使用不符合規定案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10-14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4年8月23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執法支隊對攀枝花豪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開展計劃執法檢查,檢查時發現攀枝花豪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高壓配電室內配備的一副絕緣手套、一雙絕緣鞋未定期進行檢測;壓力車間脫水篩中心軸轉動部位、電機轉動軸等2處部位無防護裝置等兩項行為違法。其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和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合并罰款人民幣29,000(貳萬玖仟元整)的行政處罰。2024年9月19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王博 責任編輯: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