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4-08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2021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總體思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及市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統籌發展與安全,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以鐵肩膀擔硬責,持續深化清單制管理,全面壓實“四個責任”,深化鞏固“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全力推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縱深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盯緊重要時段重點行業,以高的標準、嚴的要求、實的措施,精準管控各類安全風險,打好“十四五”開局之戰,以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總體目標: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零發生;堅決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起數、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率≤100%。
一、著力強化安全發展理念
1.持續深化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宣教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二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充分利用網絡學習平臺的作用,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作為重要內容,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組織觀看學習“生命重于泰山——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干部培訓內容,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突出安全生產月和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充分發揮傳統媒體、新媒體作用,及時報道全市各級各部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取得的實際成效,切實反映廣大黨員干部用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的舉措。〔各縣(區)政府(含釩鈦新城管委會、攀西科技城管委會,下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持續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強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制度性成果,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推動嚴格規范精準執法,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四川省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攀枝花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分工方案》,組織開展“回頭看”,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任務分工落到實處。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印發全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及其相關子規劃,為全面實施《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各縣(區)政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攀枝花海關、市稅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3.持續深化安全社會化治理格局,打好安全生產人民戰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用好“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熱線,引導形成全社會參與安全生產“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深化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組織好安全生產“全省最盡職的安全操作手、最負責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職的基層安全監管者”評選活動。鞏固安全社區建設成果,創新“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119消防宣傳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動組織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建立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教育陣地,健全公民安全教育體系,推動全民安全意識水平整體提升。〔各縣(區)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廣旅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團市委〕
二、著力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4.推動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提檔升級。以管控風險遏制事故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簡明扼要,操作性強,科學管用”的原則動態完善清單。以提高監管效能為目標,加快構建“互聯網+監管”和“清單制+信息化”監管模式。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屬地為主安全監管原則,細化落實各級黨政的領導責任、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各縣(區)政府,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5.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最小單元。以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為抓手,健全完善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將責任落實到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線的監管人員和企業的班組、崗位責任人員,落實到車船駕駛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年度述職制度,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落到實處。〔各縣(區)政府,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6.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并落實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健全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2021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經濟杠桿、差異化監管等激勵措施。嚴格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動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建立健全在攀央企、省企和市屬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考核機制,激發國有大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各縣(區)政府,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7.強化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責任。落實專人負責,充分運用好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約談、提醒、警示、通報等方式,督促指導下級政府和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認真履職盡責,重視安全生產和抓好風險防控及問題隱患的限期整改落實,推動安全生產各項任務完成,切實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著力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
8.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按照“1+2+12”方案體系,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各項重點任務,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綜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各縣(區)政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援救支隊及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9.突出重點開展安全生產明查暗訪。緊盯建黨100周年等重大活動,歲末年初、“兩會”及國慶等關鍵節點,強化工作部署,建立完善重點時段安全生產調度機制,針對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明查暗訪,切實推動安全防范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地。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問題,舉一反三,及時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查找制度漏洞、監管盲區和短板,做到用大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落實針對性的措施,堅決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各縣(區)政府,市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四、著力防控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
10.全力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風險。深入貫徹《攀枝花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分工方案》,精心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大力整治“非法違法”小化工,加強“兩重點一重大”的安全監管,強化硝酸銨等特別管控危化品、LNG、油氣儲存設施、精細化工等風險管控,強化安全準入,嚴格行政許可審查,落實“禁限控”,推動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向化工園區(集中區)搬遷轉移;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
11.加強礦山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整治。強化煤礦瓦斯治理,督促高瓦斯煤礦健全瓦斯防治工作體系,配齊抽采人員,強化現場管理,做到應抽盡抽,努力實現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標;加快推進紅坭礦區的雙回路“T接”供電問題整改,消除供電安全風險;強化煤礦過程監管,組織開展煤礦“一通三防”、“打非治違”、安全生產大排查等專項整治,集中打擊、整治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牢牢守住煤礦安全生產底線;持續推進“雙控體系”建設,督促煤礦認真開展風險辨識評估,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改,防止風險升級為隱患,隱患整治不徹底引發事故。持續推進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重點關閉一批無發展前景、無技術優勢、無良好基礎煤礦,降低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推進11處煤礦升級改造,嚴把升級改造煤礦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初審關,力爭在2021年底全部進入開工建設。〔產煤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強化采空區治理和通風系統可靠性,強制淘汰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動井下無軌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的車輛等落后工藝設備,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力度,全面推行尾礦庫“信息化+清單制”管理,推進尾礦庫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深化庫長制工作,強化包保責任,鞏固“頭頂庫”綜合治理成果,有效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推進符合條件的尾礦庫開展閉庫、銷庫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2.扎實開展鐵路、公路、水利水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和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專項治理。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聚焦橋梁隧道、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和違規掛靠、無證上崗等行為,嚴禁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進入建筑市場。加強燃氣、污水管網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維護安全。扎實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為酒店、飯店、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以及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覆蓋。認真組織開展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風險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辨識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存在的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違規建設、施工、改造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旅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分工負責〕
13.加大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整治力度。深入推進“兩客一危一貨”以及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治理,嚴查“三超一疲勞”、無牌無證以及貨車“大噸小標”、違法載人等行為。嚴厲打擊道路客運非法營運行為,加強“兩客一危”、重型載貨汽車等重點車輛和企業安全監管,強化車輛聯網聯控,加大車輛超限超載超速、異地經營車輛和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改裝貨車、變型拖拉機、危險化學品罐車等行為的治理力度。〔各縣(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全面開展打擊船舶脫檢脫管、非法掛靠經營、惡劣天氣條件下客運船舶違反禁限航規定等專項治理行動,嚴防船舶之間碰撞。〔各縣(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健全完善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多措并舉強化鐵路外部環境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4.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持續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實行消防車通道劃線管理,加強老舊小區“一區一策”治理督辦,建立完善聯合執法管理機制。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宗教寺廟、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舊小區、民俗客棧、少數民族村寨、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高風險場所,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風險,加大執法檢查和聯合懲戒力度。加強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設施建設,確保完成年度消防設施建設任務。〔各縣(區)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5.深化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飲店、農家樂等燃氣使用場所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強化工貿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部位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
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民爆、電力、油氣輸送管道、旅游、農機、漁業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文廣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督促整改國務院安委會、安委辦和省安委會、安辦以及市安委會、安辦開展安全檢查、督查、巡查、考核發現隱患和問題的整改。〔各縣(區)政府,市安辦及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五、著力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16.大力推進科技興安、科技強安。加強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平臺建設,強化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開展會商研判,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因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擴大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覆蓋面,加大前端監測源建設力度,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四級以上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的接入,推進建設城市生命線以及尾礦庫等高危行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依照有關規定,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推行智慧工地建設,探索推廣升降機、塔吊、龍口吊、架橋機等起重機械安裝智能安全監控系統。加快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和城市安全重大事故預防科技支撐示范企業建設。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及高危崗位實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加快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及其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推動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落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實施,發揮社會職業化人員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7.加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準確進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定期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評估,確保將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實現閉環管理。研究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制度,推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承諾制度,推動形成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嚴格“黑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運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市紀委監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8.建設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以高安全風險行業領域、關鍵生產環節為重點,緊盯重大事故隱患、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精準確定、高效建設實施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重點建設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示范工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空區治理工程、智慧監管工程、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工程,礦山救援能力建設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及事故預警工程,危險化學品生產倉儲企業搬遷工程,金屬冶煉、有限空間和粉塵作業安全防護工程,采用物防技術預防事故發生,加強安全社區和安全體驗中心建設,實施好民生工程。〔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9.加快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建設。按照《攀枝花市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方案》,對標《四川省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0)版》(川安辦函〔2020〕42號),推動東區、仁和區加快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聚焦科技、管理、文化三個維度,建設1個安全監測預警平臺,加快推進城市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逐步打通部門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將城市諸多要素全部納入信息化監控范圍,實現信息化實時感知、智能化快速預警、自動化及時處置。構建3個全過程管理環節,加強源頭治理把關,加強城市安全風險前期分析,嚴密細致制定各項規劃,做到合理規劃布局;樹立主動風險管理理念,從傳統的抵御風險到管控風險、主動預見風險、防范風險,精準化解城市安全風險;加強城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情景構建、實戰演練,確保配備配置和技戰術能力與城市安全風險相匹配,做到高效應急處置。依托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等城市特色,打造1個安全文化體系,堅持安全文化培育,提升城市安全氛圍,做到安全理念牢固、安全氛圍濃厚、安全行為自覺。〔有關縣(區)政府,市安辦和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六、著力強化基層基礎保障能力
20.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精神,進一步提升縣(區)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能力,配齊配強監管執法力量。加強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專業人員配備和培訓,進一步完善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做好資金裝備保障。〔各縣(區)政府,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1.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制度。推動落實對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執法檢查全覆蓋,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地區和企業專家指導服務等工作。堅持以鐵肩擔硬責,當好守護安全發展的“戰士”“勇士”“斗士”,做到鐵心布置、鐵面檢查、鐵腕執法,以鐵的作風扎實開展“創安2021"專項執法行動,重點聚焦煤礦、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工貿行業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行業領域開展全方位安全監管執法,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托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和應急管理大數據平臺,探索進行“清單制+執法”,有針對性地制定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清單,持續提升安全監管效能,同時將清單制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加強安全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形成安全生產信息化的“智慧大腦”,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和科學化水平。〔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2.著力提升應急救援基礎保障能力。全面完成《攀枝花市應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實施方案)》中明確的年度目標任務,建強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推進省級區域性綜合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加強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能力建設。推動企業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推動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建設,定期開展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訓練,全面提升企業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和水平。〔各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森林消防支隊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