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臺攀枝花寵物管理的相關辦法》(第46號建議)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1-05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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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于出臺攀枝花寵物管理的相關辦法》(第46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出臺寵物管理規范性文件,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任務”的建議

  2000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目前作為全省犬只管理上位法,現未宣布廢止,仍在全省范圍統一實施執行。為嚴格規范我市犬只管理,市公安局、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門正全力推動全市犬只管理立法,同時按照立法程序和要求,在上位法的指導下,充分吸取借鑒外地先進有益經驗,制定出臺了《攀枝花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市養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攀枝花市民自覺文明養犬共建美好家園倡議書》,理清了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任務,建立了聯勤聯動工作機制。

  二、關于“建立由公安部門牽頭,多部門分工協作、共同參與、共同治理的工作機制”的建議

  (一)推行實名管理和免費免疫。公安、農業農村、衛健等部門大力督促養犬群眾登記辦證、推行免費免疫及狂犬病防治。今年以來,公安部門共辦理犬只準養證300余本,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注射狂犬病疫苗3萬多頭份,衛健部門集中采購狂犬疫苗6萬余支。

  (二)全面排查登記。公安等部門對單位養犬、涉犬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全面掌握養犬底數,取締涉犬無證照經營活動;同時,重點對邊遠、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部位等區域,加大摸排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區。

  (三)強化宣傳教育。公安部門以早晚遛狗時段為重點,結合社區警務、街面巡邏等工作,加大對街面、道路、公共綠地、健身步道等人群密集場所的巡邏力度,及時對敞放、未拴養或圈養及非法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的不良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依法查處犬吠擾民,犬只傷人等違規養犬行為。今年以來,公安部門已累計教育勸導養犬違規違法行為人210余人次。

  (四)加強重點管理。公安等部門在配合我市兩家民間組織對流浪犬、無主犬收容、救治的基礎上,不斷探索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委托其他社會愛心人士、慈善機構進行專業化管理、收容、救治;同時,穩步推動流浪犬只管理工作深入開展,有效提升犬只管理工作效率與質量,全面確保流浪犬只收容救治領養工作正常運行。

  下一步,針對您提出的寶貴建議,我們將不斷研究改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強化養犬日常管控,繼續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的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在工作中切實用足用好現有的法律法規,不斷提升嚴格、規范化管理工作水平與質效。

  感謝您對我市犬只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