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老舊小區電梯加裝工作的建議》(第30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1-05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老舊小區電梯加裝工作的建議》(第30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加強政策宣傳和溝通協調”的建議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日漸突出,國家、社會、個人對老年人的居住、出行方便都越來越關注,習近平總書記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批示和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提到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工作。為提升我市老舊小區品質,改善居住環境,我市于2018年啟動了既有建筑加裝電梯的工作。2018年,通過對市轄區進行摸底調查,共計6584個單元有增設電梯的需求,其中東區4019個單元、西區1031個單元、仁和區1534個單元,通過摸底調研,對市轄區電梯增設需求有了更全面清楚的了解。2018年米易縣率先試點開展了既有建筑電梯增設工作,申請64部電梯的以獎代補資金960萬元,目前已竣工驗收55部,未完成驗收4部,未開工5部(未達成一致意見)。2019年,我市申報既有住宅新增電梯數量17部(東區1部,仁和區1部,米易縣15部),其中米易縣已有6部取得電梯使用登記證書。2020年,我市申報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數量42部,其中東區10部、仁和區28部、米易縣4部,已開工6部,其余正在準備前期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19年4月、6月出臺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事指南》,文件出臺一段時間后,居民反映去街道、社區、屬地住建窗口咨詢電梯增設事宜,工作人員對電梯增設程序不熟悉,為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屬地住建部門,對政策進行了宣講解讀培訓,并要求工作人員認真閱研《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事指南》,弄懂弄通電梯增設政策,做到居民咨詢增設電梯時能準確無誤向居民解讀。也要求增設電梯政策進街道、進社區,按照社區主導原則,依法發揮社區基層組織、業主委員會作用,充分協調居民訴求,在電梯增設組織、建設、管理等各環節實現決策共謀、建設共管、成果共享。街道、社區按照要求對電梯增設事宜進行了挨家挨戶的入戶宣傳,也在符合安裝條件的每棟樓張貼了宣傳信息。我市也在主流媒體上對電梯加裝工作進行了宣傳報道。
二、關于“建立補償機制和分攤機制、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專項維修資金等”的建議
(一)關于建立補償機制和分攤機制相關事宜。
老舊小區增設電梯按照“政府引導、社區主導、業主自愿”原則開展,不搞大包大攬,不搞行政強制,凡是業主自愿同意的,積極支持,業主不同意的,不得強行實施。我市城區既有多層建筑大多建于2000年以前,多以6層為主,因我市特殊的地理環境,有些住宅利用地理高差,也有7層或8層,更高的達到了12層。在實際增設電梯過程中,按照業主自愿原則,業主可自行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單位作為實施主體,業主在企業單位制定方案的時候,可要求企業單位將電梯增設分攤費用納入方案之中。關于對低層住戶進行補償的問題,由業主之間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也可將補償費用納入電梯方案之中。政府部門在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中主要發揮引導作用,積極開展加裝電梯協調工作,實際增設需求、增設費用分攤、增設費用補償由業主協商。從目前增設電梯工作來看,多數企業單位編制方案時,在征求業主意見后對電梯增設分攤費用、補償費用和后期維保費用進行了明確,并作為方案的一部分。以我市已安裝電梯的某7層單元住宅為例,1樓和2樓住戶不分攤費用,3樓—7樓住戶進行費用分攤,各樓層每戶應分攤的安裝費用=電梯安裝總費用÷樓層數相加的合計數×相應樓層數÷樓層戶數。該單元層數為7層,電梯加裝費用為35萬元,從三樓開始計算,樓層總數為25(3+4+5+6+7),一層2戶,每戶分攤費用為:三樓:35÷25×3÷2=2.1萬元;
四樓:35÷25×4÷2=2.8萬元;五樓:35÷25×5÷2=3.5萬元;六樓:35÷25×6÷2=4.2萬元;七樓:35÷25×7÷2=4.9萬元。(某些7層住宅并未按照該比例進行分攤,而是以業主協商的比例進行分攤)。以6層單元住宅為例,某單元為1樓業主不分攤費用,2樓—6樓業主分別按照5%、13.58%、20.36%、27.14%、33.92%比例出資,某單元為2樓—6樓業主分別按照15%、17.5%、20%、22.5%、25%比例出資,同是6層單元住宅,需分攤費用的樓層分攤比例不盡相同,電梯加裝實際過程中具體分攤比例比較靈活,幾乎全由業主協商達成一致。
(二)關于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事宜。
因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超出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2019 年 8月實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關于住房公積金使用范疇的有關規定,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納入住房公積金使用范疇無相關依據,因此我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暫未考慮納入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按照住建部領導在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2020 年將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我市將根據新的《住房公積金條例》修改情況及省市配套辦法等,及時研究能否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納入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并做好政策調整工作。
(三)關于申請提取維修資金相關事宜。
根據《四川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細則》(川建發〔2009〕21號),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為業主共用設施,屬于維修資金使用的改造類別,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可自行或者委托相關單位制定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新增電梯需相關受益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維修資金使用金額不能超過業主個人賬戶70%,如業主個人賬戶不足初始金額30%,應當及時續交。
(四)關于各類補助資金相關事宜。
我市2019年4月出臺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需由市級和區級財政共給予每部電梯一次性補貼5萬元,其中市級補貼50%,區級補貼50%,也明確業主可以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增設電梯。2019年9月召開了全省老舊小區改造座談會,四川省將在三年時間內投資約5億開展電梯增設工作,每年計劃實施加裝電梯1000部,初步意見按10萬元(未預留電梯井)、8萬元(預留電梯井)對每部電梯進行補助,要求各市州積極申報,每年的1000部電梯報完為止。每部電梯的省級補助和市區兩級補助資金在13-15萬元之間。
下一步,將組織稅務部門研究能否減免電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和供電部門研究能否對電梯建成使用后產生的電費給予政策措施支持,降低老百姓電梯增設費用,給予老百姓最大實惠。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