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2號建議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fā)布時間:2023-07-27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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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米易縣申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的建議》(第52號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近年來,米易縣大力發(fā)展陽光康養(yǎng)旅游、礦產資源開采及加工產業(yè),有較好的申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基礎。前期,我市擬將米易縣和鹽邊縣上報省自然資源廳申請納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2022年9月7日,自然資源部要求“各地市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審慎提出1個穩(wěn)妥可控的擬入市的縣(市、區(qū))名單”。我市綜合考慮紅格南礦區(qū)對集體建設用地需求較大等原因,將鹽邊縣作為試點縣上報。2023年3月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fā)了《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已確定鹽邊縣為本輪試點縣。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為了進一步明晰產權、提高資源的市場配置效率和監(jiān)管水平、增強各類投資主體投入信心的一種方式,但同時,為確保試點工作平穩(wěn)有序、風險可控,本輪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需遵循“三項負面清單”(即:不能通過農用地轉為新增建設用地入市,不能把農民的宅基地納入入市范圍,符合入市條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開發(fā))。

  綜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只是集體建設用地利用的一種方式,非唯一路經。為支持米易縣經濟社會發(fā)展,盤活現(xiàn)有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鄉(xiāng)鎮(zhèn)規(guī)劃前提下,米易縣康養(yǎng)旅游產業(yè)及采礦項目可通過集體土地占用審批方式完善手續(xù)、保障用地。我局將進一步加強與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溝通對接,在新一輪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評選啟動時,積極申報,爭取將米易縣納入試點。

  感謝您對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7月27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