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 關于調整攀枝花市技工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7-26     來源:市發展改革委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

關于調整攀枝花市技工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技工學校:

  我市技工學校現行收費標準是1993年由原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勞動廳(川價字非〔1993〕49號)制定的,執行至今已26年,辦學成本已大幅度增長,現行收費標準已無法保障正常的職業技能人才的培養。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促進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四川省定價目錄(2018版)》的規定,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職業技術教育實際情況和對技工學校成本監審情況,對我市技工學校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一)學費。

  1、中級技工班:

  文化藝術類專業2500元/年.生;

  機械、電子電工、信息、交通、農業、能源、化工冶金、建筑、輕工、醫藥、其他類專業2200元/年.生;

  服務、財經商貿類專業2000元/年.生。

  2、高級技工班: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技師學院收費標準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3〕486號)規定執行,即3000元/年.生。

  3、預備技師班: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技師學院收費標準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3〕486號)規定執行,即3400元/年.生。

  省、部級重點技工學校可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增加200元/年.生。

  (二)學雜費(含實習、技能考核費)。

  省、部級重點技工院校150元/期.生,一般技工院校120元/期.生。

  (三)住宿費。

  按現行收費政策規定執行。各技工學校如對學生宿舍改善了住宿條件,增加了設施設備可另行申請調整住宿費收費標準。

  二、各技工學校除收取上述費用以及按照《四川省物價局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生代管費和服務性收費的通知》(川價發〔2005〕122號)規定的收費外,嚴禁學校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三、對符合中職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財政部門按照《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教育廳 省人社廳關于全面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通知》(川財教〔2012〕298號)的免費標準,對技工院校予以補助。

  四、本通知于2019年秋季開學起執行。原攀枝花市物價局、攀枝花市財政局、攀枝花市勞動局轉發《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勞動廳關于調整技工學校有關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攀價非〔1993〕150號)同時廢止。

  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攀枝花市財政局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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