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仁和區“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1-23     來源:仁和區發改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十二五”期間是仁和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與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城鄉一體化、就業形式多樣化挑戰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推進全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更好地發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在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促進仁和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編制仁和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第一部分 “十一五”回顧與“十二五”形勢分析

 

一、“十一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仁和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按照“民生為本”的要求,統籌推進了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全面發展。

(一)就業工作成效明顯,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1、狠抓政策落實,政策效應得發揮。“十一五”期間,仁和區以實施新一輪促進就業政策為工作重點,針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困難群體和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的就業問題,深入調查,積極探索,相繼出臺了《仁和區全面推行城鄉統籌就業實施意見》、《仁和區城鄉統籌就業實施方案》等促進各類勞動者就業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了政策的整體功能,有力推進了全區的就業工作。全區城鎮新增就業12650人,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9753人,幫助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1888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就業局勢保持了基本穩定。

2、狠抓統籌城鄉就業,援助政策惠及困難群眾。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在城鄉統籌就業的思路下,就業援助范圍由城鎮擴大到農村。2006年-2010年,全區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達7630人次,發放補貼1777.20萬元;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達4072人次,發放補貼121.60萬元;享受就業培訓補貼達13270人,發放培訓補貼170.98萬元;免費職業介紹9307人,補貼金額4.58萬元。

3、推進就業服務信息建設,城鄉一體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到2010年底,轄區的金江勞動力市場、大河中路勞動力市場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實現了與全市勞動力市場的聯網和信息互通。依托勞動力市場,積極開展就業服務,職業介紹成功率達到了50 %以上。

4、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勞動者就業能力進一步增強。“十一五”期間,全區累計組織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13270人,培訓專業涉及焊工、家政服務、電腦、汽車駕駛、廚師、美容美發、酒店服務與管理、綠化工、保安等,補貼金額累計170.98萬元。

5、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帶動全民實現充分就業。2009年攀枝花市被列為全國82家創業型試點城市之一,仁和區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全民積極創業,充分擴大和帶動失業人員就業。通過舉辦創業培訓班,全面提升市民的創業能力。2009~2010年,全區開展創業意識培訓703人,創業能力培訓376人,實現新增創業376人,帶動就業1128人。

6、勞務開發不斷加強,助推了農民增收致富。自2007年以來不斷加大勞務開發及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力度,通過培訓,已累計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93861人次,為就業增崗、農民增收做出了顯著成績。

(二)社會保障事業全面發展,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1、公共平臺遍及城鄉,自身建設得到加強。“十一五”期間,區勞動保障局按照“六個到位”的要求和建設標準,積極推進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了鄉(鎮)、街辦、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全區15個鄉(鎮)、街辦全部建立了勞動保障所,規范化建設達到100%,社區勞動保障站達到100%,聘請勞動保障協理員的村達到65%以上。全面實施城鄉統籌就業,建立“充分就業社區”3個,形成了區、鄉(鎮)、街辦和社區三級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實現了城市公共就業及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向農村覆蓋,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城鄉一體化。與此同時,就業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強,市、區和鄉(鎮)、街辦基層勞動保障所之間實現了信息互通。2008年8月,“金保工程”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實現了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的信息和數據“同人、同城、同庫”和對參保人員“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目標。

2、加強養老、失業保險擴面征繳,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到“十一五”末,仁和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1797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4700人。全區累計籌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 30239.94萬元,籌集失業保險金2076萬元。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共6000余萬元(此數據為2005-2009年發放數,從2009年12月起養老金由市社保局直發),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145萬元,發放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達到了100%。同時,建立了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五年來,企業參保人員退休待遇以人均100元以上的基數逐年調整,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得到了穩步提高。

3、醫保制度改革不斷深入,醫療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十一五”期間,實現了由區內封閉運行到市級統籌,隨著2007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啟動,參保范圍進一步擴大,由城鎮職工覆蓋到城鎮范圍內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及用人單位(包括城鎮自由職業人員、“失地”農民、農民工等)、城鎮居民。至“十一五”末,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000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0000余人。累計征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金4657萬元,征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885萬元;累計支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金4110萬元,支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449萬元。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逐年提高,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和得到實惠的人員不斷增多。

4、工傷保險穩步推進,生育保險順利啟動。到“十一五”末,全區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8762人,累計征收工傷保險金1113.03萬元,累計支付工傷保險金約727.3。2006年1月,啟動實施了生育保險工作,參保人數達9608人,征收生育保險金242.96萬元,支付生育保險金約81萬元。

5、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勞動保障公信力不斷提高。一是積極為3821名超齡城鎮集體企業和返城知青辦理養老保險,對700余名城鎮集體企業和返城知青超齡人員進行工齡認定。二是妥善做好關閉破產企業700余名超齡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6、積極穩妥做好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啟動村干部養老保險。一是完成了對1992年以來“老農保”資金的清理。二是2008年順利啟動 村干部養老保險工作。至2010年全區參保人數達到228人。

7、扶貧幫困力度不斷加強,特殊人群醫療待遇繼續得到有效保證。“十一五”期間,累計幫扶困難職工支出資金64萬余元;累計審核支付縣級離休干部、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醫療統籌金和縣級干部、高級知識分子住院床位補助費約161.18萬元。

8、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穩步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一是指導社區對轄區內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住院慰問1000余人次,喪事協辦400人;二是為轄區內的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核查近5萬余人;三是每年定期為在我區企業退休居住在異地的300余名退休人員進行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

9、基金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社保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證。“十一五”期間,我區進一步完善各項社保內控制度,加強基金征繳和監管。加強信息服務網絡建設和信息收集、分析、反饋工作。

(三)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1、深入貫徹《勞動合同法》,勞動關系調整機制日趨完善。“十一五”期間,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進一步得到提高;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勞動合同簽訂率不斷提高,勞動用工進一步規范。繼續加強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體系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勞動仲裁機構和隊伍。五年來累計立案處理勞動爭議案件630余件,為勞動者挽回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

2、勞動保障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的威懾作用日益增強。“十一五”期間,通過開展日常巡視檢查、用工年檢、專項檢查等活動,共查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案件400余起,督促企業補簽、續簽勞動合同2萬余份,督促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30萬余元,為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360萬余元,較好地維護了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3、不斷加強信訪工作力度,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落實信訪、維穩責任制,積極實施信訪大調解,化解信訪積案,及時妥善處理集體上訪、重復上訪和上級交辦的各類上訪案件,實現了國慶60年大慶和08年北京奧運期間零上訪。

二、“十一五”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

“十一五”時期,仁和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快速發展,為“十二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再上臺階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為今后的工作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一)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是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區委、區政府把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保證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順利向前推進。

(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是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針。按照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把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放在區委和區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中去把握,從城鄉統籌發展的整體上去部署,準確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協調處理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各項工作之間的關系,在促進經濟發展、服務企業改革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維護勞動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堅持把維護勞動者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均注重了各類社會群體利益關系的協調平衡,充分考慮勞動者的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得到了廣大勞動者的擁護和支持,使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

(四)堅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從中央、省、市一系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先后出臺,使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勞動保障部門依法行政的意識不斷增強,更加重視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規范和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處理力度不斷加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基本保障。

(五)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是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必要條件。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等就業服務功能不斷完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業務流程逐步健全、規范,鄉(鎮)、街道、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建設積極推進,干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三、“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仁和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全面的進步,為“十二五”發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但是,隨著經濟形勢、社會結構的不斷變化,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不斷增多,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有利形勢

1、就業發展前景較好。“十一五”時期,仁和區就業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為“十二五”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對就業工作更加重視,政策更加完善。二是仁和區經濟繼續呈持續快速增長勢頭,將帶動就業崗位的增加。三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提出,指明了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向。

2、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條件更加有利。一是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社會保障事業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受到高度重視,眾多現存的困難和問題都已被提上重要的議程。二是經濟的發展為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奠定了經濟基礎。三是各級黨委、政府對社會保障事業高度重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為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3、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為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帶來新機遇。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深入推進,隨著仁和區“穩煤興工調結構、城鄉統籌促繁榮、文明生態宜人居、平安和諧建小康”發展戰略的實施和“一區五園、一線四點、北聯南擴”建設以及“一樞紐、兩中心、三基地”的打造,必將推動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邁向一個新的臺階。

(二)面對的挑戰

1、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十二五”期間,隨著我區城鄉一體化戰略的實施,全區每年新進入勞動年齡的人口不斷增加,加上現有各類下崗失業人員以及廣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擴大就業任務十分艱巨,而我區目前經濟增長所能創造的全社會新增就業崗位有限,勞動力供給遠大于需求。就業結構性矛盾也十分突出,勞動者整體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訓規模和發展速度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職業技能培訓有待加強,農村富余勞動力和失地農民培訓費用短缺的問題尤為突出。

2、社會保險面臨考驗。隨著我區產業結構的調整,社會保險擴面潛力有限,擴面難度增加,基金征收困難。

3、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滯后,與所承擔的任務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第二部分 “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期間,全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改善民生,著眼于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從維護勞動者切身利益入手,將勞動保障事業納入法治化、科學化軌道,逐步形成擴大就業與改善勞動關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機聯系和相互促進的工作新機制,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的奮斗目標做出新的貢獻。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就業事業發展目標是:

——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1000人;促進8000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和失地無業農民實現再就業;幫助1000名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0%以內;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

——新開展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400人,培訓合格率達80%以上,帶動就業率達到1:4,開業企業中,一年以上穩定經營率達到80%。

——農民工培訓4000人,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6萬人次。

   “十二五”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目標是:

——養老保險: “十二”末,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萬人,基金年征繳收入5800萬元。

——醫療保險:“十二五”末,力爭全區參保人數達到13000人,基金征繳率達98%,初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

——失業保險:“十二五”末,參保人數達5000人,基金年征繳收入200萬元。

——工傷保險:“十二五”末,參保人數達到1.1萬人,基金年征繳收入300萬元。

——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萬人,基金年征繳收入70萬元;參保率保持在90%以上。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十二五”期間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并實現參保人數逐年增加。到“十二五”末參保率達到85%以上。

 “十二五”和諧勞動保障關系目標是:

——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和辦案能力;積極化解矛盾,把各種勞動關系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及時辦理案件,調整和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維護好社會穩定。

——進一步完善企業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有效推行集體合同制度,創建和諧勞動關系新成果。

——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和“充分就業”兩項重要職能,按照“信息暢通、主動應對、提前介入、及時處理”四項原則,依法推進維穩、綜治、信訪工作。

第三部分 “十二五” 發展仁和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主要對策

一、實施促進就業政策,千方百計擴大就業

1、實施發展經濟與促進就業并舉的戰略,確立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增長方式。推進經濟結構調整,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改善就業結構,擴大就業容量。加強協作,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引導和組織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

2、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創造良好的就業和創業環境,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引導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促進多種形式就業,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通過扶持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提高就業穩定性。建立就業與失業登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聯動機制,促進和幫助下崗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再就業。

3、不斷完善市場就業機制,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建立城鄉統一、平等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提供均等化服務,逐步消除就業歧視。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積極推進新成長勞動力特別是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范勞動者求職、用人單位招聘和職業中介行為。建立覆蓋各類失業人員的就業和失業登記制度,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行為的監管,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4、建立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覆蓋城鄉勞動者的就業管理服務組織體系,建立健全區鄉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支持并規范發展各類職介機構和勞務派遣、職業咨詢指導、就業信息服務等社會化服務組織。逐步建立政府購買就業服務成果的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各類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

5、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城鄉勞動者素質和就業能力。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能勞動者,加強實用技能培訓,提高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能力。開展創業培訓,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大力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職業技能。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力爭使城鄉新成長勞動力在就業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強化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培訓機構根據市場的需求,充實培訓內容,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后的就業率。

6、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開展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活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督導檢查創業促就業工作的實施情況,形成政府促進創業的工作機制。二是加大輿論宣傳力度,逐步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全民創業的氛圍。三是積極落實各項創業扶持政策,為創業者開辟“綠色通道”;四是整合培訓資源,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構建創業培訓平臺,確保培訓質量。五是創立培訓品牌,打造培訓特色。六是加強創業指導,提高創業實效。七是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區、鄉(鎮)及街辦、社區三級聯

動機制,做好跟蹤服務。

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保障能力

1、積極完善“五險統征”機制,切實推進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工作。以貫徹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為契機,不斷加大社會保險征收力度。以非公有制企業和農民工為重點,以企業養老保險為龍頭,帶動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其他4個險種參保人數的增長;充分利用各險種之間相互制約的優勢,杜絕當期欠費,做到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

2、積極做好社會保險基礎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規定和經辦規程要求,完善操作流程,做好仁和區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工作。繼續鞏固數據聯網成果,加大基礎數據清理工作。

3、積極做好其他有關社保重點工作,穩步推進仁和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發展。認真研究、解決仁和區老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規范實施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做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啟動前的準備工作,在“十二五”期間,啟動全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繼續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努力探索失業保險金在促進就業上的新辦法,真正發揮失業保險的“雙重”保障功能;完善工傷認定制度和勞動能力鑒定制度,積極探索工傷補償與工傷預防、工傷康復相結合的有效途徑。按照醫療保險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轄區內“兩定點”單位管理,進一步規范 “兩定點”的醫療服務行為,最大限度控制醫療費的不合理支出。

4、加強基金監督管理,確保安全運行。認真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現場監督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堅持舉報案件查處制度,嚴格執行要情報告制度。

5、建立健全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從制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標準和規范服務設施建設入手,加強基礎管理,整合服務資源,規范服務流程,推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全面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會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三、健全勞動關系調整機制,創建和諧勞動關系

加快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面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探索建立注重預防和調解、突出仲裁優勢和作用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積極推進勞動爭議仲裁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強勞動信訪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加強勞動保障法治建設,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大監察執法力度,規范監察程序,完善監察工作制度,實現勞動保障監察職能、機構、標志和執法文書統一,完善與有關部門共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綜合治理機制。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較為完備的依法行政與執法監督工作制度,依法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規范服務行為,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行為。

第四部分 “十二五”規劃的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為了全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十二五”期間政府投入每年不低于50萬元經費,并逐年按20%比例遞增。

2、有步驟地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和培訓工程。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施就業和社會保障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再就業培訓和人力資源市場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能力建設,勞動爭議處理能力建設,促進勞動保障基礎設施和管理服務能力的提升。

3、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強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綜合管理,提高整體信息化水平,全面促進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等各項業務的信息化。進一步發揮信息網絡的作用,實現各項業務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調辦理。

4、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宣傳。加大宣傳投入,不斷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部門協作與整體聯動,借助工、青、婦等社會力量,營造有利于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5、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能力建設。加強鄉(鎮)、街辦、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各項業務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切實做到機構、人員、場地、制度、經費、工作“六到位”。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強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干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職工積極參與創先爭優活動,努力建設一支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干部隊伍,為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