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3-18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0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16-2020年)》重點工作,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各項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為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聚焦關鍵少數,全面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局重點工作。一是強化統籌部署。及時調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統籌協調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辦發〔202024號),明確了7個方面19項重點工作。適時召開市政府常務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法治建設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政府立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法治政府建設第三方評估等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市政府有關領導多次深入基層調研政府立法、法治示范創建、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工作,縱深推進法治攀枝花建設。二是抓實督察考核。修訂完善全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實施細則,制定綜合督察檢查考核工作方案,統籌開展法治督察考核,不斷提升考核評價質量。三是完成年度報告。2020223日,市政府黨組向市委報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227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并于34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全市各級各部門均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報告并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培養,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重視人才建設。對全市97個市管領導班子和766名市管干部進行全覆蓋考核調研,掌握一批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治工作經驗的干部。2020年新提拔的74名縣級領導干部中,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治工作經驗的占45.95%。二是強化培訓教育。在各類讀書班、專題培訓班等重點班次中統籌設置法治課程,實現法治培訓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會前集中學法,2020年市政府常務會學法21次,各級各部門均實現了集中學法的制度化、常態化。三是落實述法制度。全市5個縣(區)、64個市直部門(單位)共78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全部開展書面述法,3名法治實績明顯的市直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會議現場述法,有效發揮了正向激勵作用。

(三)加強法治理論研究和法治示范創建,全力打造法治攀枝花建設新品牌。一是法治理論研究成果豐碩。我市牽頭承辦的《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依法治省領導之四川實踐》作為四川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三五規劃法治專項項目獲優秀評級。以我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經驗為藍本的《四川省創新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模式的實踐探索》及東區《關于健全東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的研究》被列為四川省法學會2020年法治實踐創新專項課題,并入選《法治藍皮書·四川依法治省年度報告(2021)》。二是法治示范創建亮點紛呈。鹽邊縣以一人尊法、大家評理、萬家促和為主線,探索構建尊法評理會工作機制,走出了一條基層治理新路子。米易縣被確定為全省14個全面依法治縣示范試點縣(區)之一,擬通過實施依法治縣十大行動,全面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市稅務局規范稅務執法服務,助力改善營商環境被省政府評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創新實踐案例。

二、聚焦重點任務,扎實推進法治攀枝花建設提質增效

(一)持續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

在健全公共衛生法治體系方面。一是依法防控疫情。加強疫情防控制度建設,制定疫情防控指導性文件和技術方案60余個,確保了全市疫情防控科學有序、精準有效開展。嚴厲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查處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53件,沒收不合格口罩12.5萬只。查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12件,查獲白腹錦雞等野生動物109只。查破涉疫情違法犯罪40起,依法處理45人。二是依法化解涉疫糾紛。開展守護陽光調解專項行動,及時化解涉疫糾紛,排查走訪群眾19萬余人次,就地調處各類糾紛496件。拓寬法律援助范圍,將困難群眾、老年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職工和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納入法律援助覆蓋范圍。三是強化防疫法治宣傳。印發《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攀法委辦發〔20203號)、《關于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的通知》(攀法委辦發〔20205號),圍繞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開展法治宣傳,制作并發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八問八答》10000份,編創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標語40條,大力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公益廣告,營造了良好的依法抗疫宣傳氛圍。

在完善政府立法和依法決策機制方面。一是完善立法機制,提升立法質量。增設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在2019年基礎上新增基層司法所、稅務機構及國有企業等單位為基層立法聯系點,進一步拓寬了群眾參與立法的渠道。落實立法后評估制度,對2018101日施行的《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進行立法后評估,運用法律、經濟、統計和社會分析等多種方法,對立法質量、實施績效、存在的問題及影響等進行了全面評估。強化重點領域立法。按照年度立法計劃,按時、高質量完成《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起草、論證、審查工作,經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1126日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該條例自202012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嚴格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決策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提交決策機關討論。2020年,市政府63件重大協議、8件重大行政決策均進行了合法性審查。三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續聘四家律師事務所為2020年度四大班子法律顧問,不斷優化隊伍結構,提升法律顧問服務質量和水平。

在強化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一是健全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意見》(攀辦發〔202034號),明確了合法性審核的范圍、審核的主體、審核的程序。公布市本級58個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從源頭上防范帶病文件”“奇葩文件。二是提升規范性文件監管水平。全年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85件,市政府制定的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及省政府報送備案,報備及時率、合格率達100%。備案審查市級各部門及縣(區)政府2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二)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在強化政策支撐方面。一是完善改革舉措。2020年圍繞優化提升各項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先后出臺相關政策文件17個,推出各項改革舉措55個。二是開展營商環境文件清理。對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現行有關規定進行專項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702件,4件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內容的規范性文件擬廢止,1件涉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的規范性文件擬修改。三是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制定了《攀枝花市涉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暫行)》,全年清理36225份現行文件,31份涉及妨礙市場主體經濟行為的文件被修訂和廢止。

在優化政務服務方面。一是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政務服務事項100%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7343項政務服務事項具備網上辦理功能,占事項總數的92.6%。推出172項套餐式、主題式、場景式服務,全面推行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一個窗口接件、一個系統辦結的審批服務模式,將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平均減少62.1%。二是強化政務服務監督評價。建立好差評體系,將原有滿意度評價系統與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無縫對接,開通網上評、掌上評功能,實時接受企業、群眾滿意度評價,好差評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接受群眾和企業滿意度評價148.6萬人次,滿意率達99.99%。積極推進電子證照數據歸集工作,有序組織部門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市、縣(區)兩級制發的電子證照進行認領配置,實現有效期內的存量證照電子化、結構化,全量全要素匯聚到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年歸集524793個電子證照。三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全市共計下放各類政務服務事項649項,其中下放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可辦事項256項,下沉村(社區)便民服務點可辦事項184項,下沉派出所、國土資源所、工商所等派出機構可辦事項126項,通過政企合作授權有條件的銀行、郵政、保險等服務網點可辦事項83項。

在創新監管措施方面。一是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出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攀府發〔20208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制定《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市本級2020年市場主體專項監管計劃〉的通知》,明確了97項專項監管計劃。探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支持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二是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出臺《攀枝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信聯辦〔20208號)和《攀枝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攀信聯辦〔20202號),持續推動信用攀枝花建設,全年公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信息6886條,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7095人次,對8家被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分別在評優評先、項目申報等方面予以限制。

在加強法律服務方面。一是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依托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實體、網絡三大平臺,整合公證、仲裁、司法鑒定、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資源,提供多品種、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套餐,開設農民工討薪維權綠色通道。二是拓寬公共法律服務形式。開展法律七進”“企業法治體檢”“法援惠民生 助力農民工等活動,全年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解答群眾法律咨詢27899人次,普查勞動合同16668份,調解矛盾糾紛6515件,辦理公證事項4024件,辦理鑒定1456件,辦理仲裁8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23件。

(三)扎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在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一是明確執法層級,確保一級執法。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文化市場領域實行市一級執法,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和城市管理領域實行縣(區)一級執法。二是劃轉編制及人員,確保力量下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文化市場領域向基層派駐執法隊伍,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和城市管理領域劃轉118名編制及人員到三區和兩城。三是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權責一致。市級強化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日常執法檢查、一般違法案件查處以縣(區)為主。四是明確基層執法機制,確保重心下移。鄉鎮(街道)組建統一的綜合執法隊伍,行使依法取得的執法權,理順釩鈦新城、攀西科技城執法監管體制,服務兩城建設。

在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通過雙公示平臺、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專欄公示行政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人員等信息。公安、稅務、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重點執法部門配齊配強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等執法設備,實現以文書全程記錄與音像關鍵記錄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準確、真實記錄行政執法行為。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現全覆蓋。全面推廣使用《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匯編》,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不斷提升。二是強化重點行業和領域監管。聚焦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與企業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行業和領域的行政執法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執法現場觀摩、聽取匯報、查閱執法案卷等方式對行政執法機關進行全方位督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三是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前移執法監督關口,備案審查重大行政處罰決定53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行政執法優秀案例評選暨典型案例評析活動,發布《攀枝花市2019年度行政處罰十大指導案例》,其中3個案例入選全省百個行政執法優秀案例。組織開展人民群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公開承諾整改5個方面15條具體問題,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

(四)不斷加大行政權力監督。

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認真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按時辦復率達100%。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積極推動府院共治,召開專題會議3次,研究完善相關機制,成功解決了米易縣政府征地行為引發的行政爭議問題。組織市、縣(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參加行政訴訟案件庭審觀摩,加強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良性互動,進一步提高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及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應訴能力,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開展涉訴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完善訴調對接”“公調對接”“訪調對接機制,整合發揮各方力量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積極作用。繼續總結推廣米易縣第三方調解工作經驗,完善調解員派駐工作制度。持續加強全市調解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43個。二是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規范行政復議法律文書,制定《攀枝花市行政復議聽證規則》,開通行政復議專遞服務,探索打造行政復議攀枝花標準2020年,全市辦理行政復議案件72件,一審行政應訴案174件,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100%

(六)積極提升基層城鄉治理水平。

一是清理規范鄉鎮職權。推進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制度。縣(區)均對照《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四川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指導目錄(2020年本)〉的通知》(川編辦發〔2020159號)清理公布了本地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并建立健全了清單調整機制。二是持續推進法治宣傳。七五普法規劃各項任務按期完成,攀枝花市被評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城市。開展我的普法故事主題征集活動,講好攀枝花普法故事,拍攝七五普法專題匯報宣傳片,全方位生動展示全市普法工作成效和特色。及時修訂更新普法責任清單,印發《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 攀枝花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市直部門普法責任制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通報制度(試行)〉的通知》(攀司法〔202055號),進一步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扎實開展一月一主題宣傳活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濃厚的法治氛圍。建立村(社區)兩委成員集中學法制度,每個月會前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三是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水平。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全市司法所由60個調整至49個,全部完成立戶列編和規范化建設。49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334個村(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室已全面建成,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四級實體平臺全覆蓋。深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印發《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關于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攀司發〔20197號),建立律師定期服務、限時服務機制。

三、聚焦弱項短板,科學謀劃十四五期間法治建設規劃

        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短板。一是基層法治建設力量較為薄弱。基層法治隊伍人數不足,專業化水平不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還有待提升。二是重大行政決策執行不均衡。公眾參與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決策實施后的評估工作有待加強。三是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放管服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行政服務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落實各類企業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壓實法治建設責任。科學謀劃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新藍圖,及時制定《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5年)》。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年度報告制度,加強法治保障,強化督察考核,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二是促進科學民主決策。全面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通過多種形式,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的途徑和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促進行政決策科學化規范化民主化。三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聚焦進一步精簡審批、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清理涉企收費、促進公平競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等重點,進一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審核: 何鵬   責任編輯: 康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