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3-23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2021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攀枝花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作為新成效,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4月14日,市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36個市級重點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5月21日,市政府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再次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市委讀書班、縣處級領導干部進修班等13個黨校主體班次中全覆蓋設置習近平法治思想課程。全市各級各部門以專題講座、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方式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實效。二是系統謀劃法治政府建設。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明確10個方面79項重點工作任務,梯次構建法治政府建設“施工圖”。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辦發〔2021〕74號),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三是扎實推進學法常態化。制定市政府常務會議年度學法計劃,內容涵蓋突發事件應對、長江保護、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全年學法18次,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法治意識持續強化。四是務實開展督察考核。修訂完善全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實施細則,制定綜合督察檢查考核工作方案,采取“書面+實地”的方式,對各縣(區)政府及市直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督察考核,公開通報存在的問題,跟蹤問效督促整改落實,督察考核實效不斷提升。
二、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抓好常態疫情防控。一是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先后制定《攀枝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新型肺炎〔2020〕1號)等70余個指導性文件和技術指南,強化聯防聯控、醫療救治、監督執法、物資保障和輿論引導,構建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防控工作體系。二是嚴厲打擊涉疫違法行為。嚴格落實流通環節進貨查驗、索票索證等制度,立案查處冷鏈食品違法案件43件,案值320.86萬元,罰沒296.14萬元。三是依法發布疫情信息。嚴格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通報疫情信息,營造良好法治輿論環境,全市疫情防控實現“零感染”。
(二)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網通辦”網上可辦率達99.92%,全程網辦事項達92.48%。10627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229項實現“省內通辦”,210項實現“川渝通辦”,148項實現“跨省通辦”,政務服務好評率達99.99%,創新“自公告”預服務制度打造商事制度改革新樣板有關經驗做法被國務院辦公廳作為商事制度改革典型案例予以通報表揚,被省政府辦公廳列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典型做法。二是構建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程序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21〕29號),在全省率先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為必要程序納入全市公文辦理流程,備案審查各類增量政策文件454份,有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三是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市政府門戶網站和“中國攀枝花”APP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2902條,依申請公開6件,發布各類解讀信息164條,制作完成8期訪談節目。四是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全面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服務資源,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融合發展。2021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4000余人次,辦理公證3857件、法律援助2884件、司法鑒定1616件、仲裁83件,提供了優質高效公共法律服務。
(三)不斷提升行政決策質效。一是推進決策規范化建設?!吨泄才手ㄊ形k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本級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攀委辦發〔2021〕9號)等188件涉法文件全部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提出審查意見300余條。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積極參與研判5G通信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專項規劃等58件重大涉法事項,提出法律意見100余條。二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制約。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25件,辦復率達100%。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法治政府建設、“七五”普法調研及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依法接受司法監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9.13%,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切實加強審計監督,對7名市管領導干部采取“巡審結合”方式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扎實開展政府投資、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四)全面完善依法行政機制。一是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制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計劃,對《四川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攀枝花市城建項目配建公交站場管理辦法》及《攀枝花市巡游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立法計劃項目開展論證,統籌做好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銜接工作。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按時完成2021年地方性法規立法項目《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規定》組織起草、審查論證等工作,經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21年7月29日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政府規章《四川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于2022年1月27日經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目前正走發文程序。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管。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報備4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無一件因違法被撤銷。備案審查各縣(區)政府和市級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48件,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開展機構改革以來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176件繼續有效,28件失效,9件擬修改,48件廢止。對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1243件文件進行專項清理,提出修改、廢止意見,有力維護法制統一。
(五)有力提升行政執法水平。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完成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任務基礎上,推進應急管理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完成市場監管、文化市場等6大領域665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職級套轉工作。穩妥推進基層執法改革,印發《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攀枝花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關于規范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的通知》(攀編辦〔2021〕14號),規范鄉鎮(街道)行政權力運行。二是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查處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違法行為1389件,處罰款1827萬元,有效震懾各類違法行為。三是從嚴規范行政處罰行為。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8個,評查行政執法案卷4000余卷,發布《攀枝花市2020年度行政執法十大指導案例》。承擔制定《四川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標準》工作任務,印發《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建立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攀府法組辦〔2021〕5號)。落實“兩法銜接”機制,全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72件,公安機關立案48件。
(六)有效防范化解涉穩風險。一是有效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創新推廣“第三方調解”“三說會堂”等多元化解模式,全年共成功調處矛盾糾紛10966件,成功率達99.7%。二是開展行政裁決試點。制定《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示范推動解決行政裁決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攀府法組辦〔2021〕2號),鹽邊縣率先制定《鹽邊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鹽邊縣行政裁決程序規定(試行)〉的通知》(鹽邊府規〔2022〕2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了礦業權權屬、土地權屬爭議行政裁決工作指南、文書模板,為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強化行政復議與應訴。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71件。全市一審行政應訴案件181件、二審82件,以市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應訴案件5件、二審4件,市政府無敗訴案件。完成市級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印發《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攀法委發〔2022〕1號),整合行政復議工作職責,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在原有2個編制基礎上增加3個,充實行政復議專業人員,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落地落實。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行政決策質效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機制全面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還有差距,對重大行政決策的界定還比較模糊,存在個別重大行政決策游離于制度之外的現象。二是基層法治政府建設還比較薄弱,法治隊伍專業化水平還有待提高,執法監督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數字法治建設水平還有待提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不夠,在大數據輔助立法和決策、強化事中事后數字化監管、一體化協同辦案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探索。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2年,攀枝花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扣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緊盯“項目攻堅突破年”各項重點工作,努力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壓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制定并組織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落實政府常務會議、部門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線上學法考試全覆蓋。常態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樹立標桿榜樣。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監管制度,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體制改革。
(二)筑牢法治政府建設基層基礎。強化基層法治政府建設的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進基層行政程序法治化,用嚴密的程序遏制權力的任性。深化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教育,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水平。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探索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向鄉鎮(街道)司法所延伸。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水平。貫徹落實《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及時調整完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分類推進涉企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鞏固提升“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全程網辦”。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落實信用修復機制。加大數字法治政府的統籌推進和投入力度,推進信息技術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