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1-31 來源:tcj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進一步推進我省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6〕53號)等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把握范圍重點
(一)重大建設項目范圍界定。
本實施意見所稱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審批或核準的,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
省本級重大建設項目是指除涉及國家秘密或依法不予公開的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對外援助項目外,納入四川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由省政府審批或核準的項目。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重大建設項目范圍。
(二)重點公開內容。
聚焦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環節,重點公開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招標投標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設計變更信息、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等8類信息。主要內容包括:
1.批準服務信息:事項名稱、權力類型、設定依據、權力來源、實施主體、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事項、辦理時間、辦理地點、是否收費、收費依據、受理機構聯系方式、監督舉報方式等。
2.批準結果信息: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準結果、節能審查意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審批結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結果、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結果、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審批結果、施工許可(開工報告)審批(備案)結果、招標事項審批核準結果,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
3.招標投標信息: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等。
4.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5.重大設計變更信息: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變更依據、批準單位、變更結果等。
6.施工有關信息: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作職責、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
7.質量安全監督信息: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其聯系方式、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情況等。
8.竣工有關信息: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質量驗收結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結果、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備案編號、備案部門、交付使用時間,竣工決算社會審計單位及審計結論、財務決算金額等。
要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做到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該保守的國家秘密堅決守住。主動公開的信息應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并適時動態調整,不斷加大公開力度。
二、明確責任主體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誰制作、誰主管、誰公開”的原則,負責公開其在履職過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同時,依法監督項目法人單位公開項目信息,推動項目法人單位信息有效歸集、及時公開。法律、法規、規章未作出明確規定的,鼓勵項目法人單位主動公開項目信息。
(一)批準服務信息。由批準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要件的各級政府以及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草、文化和旅游(文物)、衛生健康、應急、人防、地震、氣象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二)批準結果信息。由批準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要件的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1.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準結果信息,由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2.節能審查意見、招標事項審批核準結果信息,由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審批結果、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結果、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審批結果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4.施工許可(開工報告)審批(備案)結果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5.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結果信息,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公開。
6.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公開。
7.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審批結果信息,由水利部門負責公開。
8.進入林草系統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審批結果、建設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審核結果,由林草部門負責公開。進入生態環境系統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修筑設施和建設工程的審查結果,由生態環境、林草、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9.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結果、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結果、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含地鐵項目)兼顧人防需要審批結果信息,由人防部門負責公開。
10.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結果、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批結果信息,由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門負責公開。
11.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結果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氣象、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12.建設項目對河湖通航條件影響作用審批結果信息,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開。
(三)招標投標信息。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由招標人公開;招標投標違法處罰信息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川辦函〔2016〕81號)進行公示。
(四)征收土地信息。由轄區政府和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負責公開。
(五)重大設計變更信息。由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批準單位分別負責公開。
(六)施工有關信息。由項目法人單位及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制作或保存信息的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七)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由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等制作或保存信息的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八)竣工有關信息。由建設項目業主單位以及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審計、氣象等制作或保存信息的部門分別負責公開。
因機構改革帶來相關職責職能進一步調整的,由承擔相關職責職能的部門負責公開。
三、細化工作要求
(一)拓寬公開渠道。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媒體平臺、新聞發布會等及時公開各類項目信息,并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充分利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四川政務服務網、四川政府采購網等,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的共享和公開。推動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國、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可向社會公開的,依法依規在各地區或有關行業信用網站和“信用四川”網站公開。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利用現場公示、網站公布等多種渠道主動公開項目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和四川省貫徹落實國家規定的相關文件要求,有序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
(二)強化公開時效。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主動公開的,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確定為依申請公開的,應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申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對項目法人單位公開項目信息作出明確規定的,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監督項目法人單位依法按時公開項目信息;法律、法規、規章未作出明確規定的,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及時公開項目信息。
(三)推進清單管理。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應當參照本實施意見明確的內容,聚焦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項目,按照清單(見附件)修訂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進一步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實效。
四、落實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點帶面、示范帶動,以此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力抓手。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草、衛生健康等省直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并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年度政府信息公開重要工作內容,督促指導做好本行業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落實責任分工,提出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市(州)、縣(市、區)政府辦公廳(室)作為組織協調部門,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督檢查。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圍繞政府信息、項目法人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渠道和公開時效等內容,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每年應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修訂完善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報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
(三)嚴格考核問效。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定,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對工作推動有力、取得明顯成效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對未按要求履行公開職責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清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