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tcj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
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概況
一、職能簡介
負責推進投資促進、博覽等有關領域的經濟合作(以下簡稱經濟合作)。參與起草有關經濟合作的規范性文件。參與擬訂全市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起草有關投資促進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牽頭落實市委、市政府投資促進工作部署。負責全市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統籌組織市級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絡體系建設。承擔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參與推進我市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我市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推動我市與港澳臺地區經濟合作有關工作。推動全市博覽發展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3年重點工作
一是聚焦重點產業,謀劃招引一批新項目。搶抓我市“內外交通”大改觀發展契機,持續著眼“三個圈層”統籌推進項目招引工作,進一步細化“三篇文章”招商路線圖,做實做細產業研究,努力將釩鈦、陽光和清潔能源等資源優勢、市場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盯準產業鏈填缺補短和延鏈強鏈,謀劃招引一批鋼鐵提質擴能、釩電池儲能、氯化法鈦白、鈦及鈦合金材料、鋰電新能源、氫能制儲輸用、現代農業、陽光康養、老城更新、新區拓展、現代物流等領域新項目、好項目、大項目。
二是豐富招商手段,拓展實現一批新合作。創新項目促進形式,努力打造“藤蔓式”招商渠道網絡,廣泛開展產業鏈招商、駐點招商、以商招商、委托代理招商,扎實舉辦“小、專、精”精準對接,針對性開展“招商圓桌會、項目洽談會”,著力對接儲備一批“前景好、配套好、效益好”的“三好”產業化項目。同時搶抓產業合作平臺活動機遇,認真籌辦好“2023年知名企業四川行”、“西博會”、“科博會”等省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的參會參展工作,講好“攀枝花故事”,充分宣傳展示我市特色產業、資源稟賦和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突出優勢和優質合作項目。
三是突出項目為王,推動落實一批新服務。充分調動全市各級各部門的服務保障項目建設推進的積極性,繼續深化企業座談會制度、持續為企業提供幫辦代辦“保姆式”服務,扎實開展“進千企、解難題”活動,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各類堵點難點痛點問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力以赴推動項目及早開工、在建項目提速增量。對在談、在建、促投產的重大招商項目實行清單化管理,建立健全“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把責任和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具體環節和具體人頭,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著力提升項目的履約率、開工率和資金到位率。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經濟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2.7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74.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4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6.21萬元。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332.77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517.5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項目支出預算納入年初預算批復,而2022年項目支出預算未納入年初預算批復。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收入預算1332.7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2.7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支出預算1332.7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4.27萬元,占61.85%;項目支出508.50萬元,占38.15%。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332.7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517.5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納入年初預算批復,而2022年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未納入年初預算批復。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2.7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74.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4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6.21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32.7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517.5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項目支出(招商引資專項工作經費、信息系統維護費、物業管理費)預算納入年初預算批復,而2022年項目支出預算未納入年初預算批復。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74.86萬元,占80.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42萬元,占11.21%;衛生健康支出52.27萬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56.21萬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344.28萬元,主要用于:市經濟合作局人員經費支出,以及為保障機關完成特定行政工作目標任務而安排的機構正常運轉公用經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2.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8.5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完成特定行政工作目標任務而安排的機構其他運轉類項目(信息系統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3.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2023年預算數為50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2023年招商引資工作而安排的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招商引資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4. 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222.08萬元,主要用于:市經濟合作局下屬其他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投資促進中心、攀枝花市駐寶雞投資促進中心、攀枝花市駐廣州投資促進中心)人員經費支出,以及為保障完成特定事業目標任務而安排的機構正常運轉公用經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5.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73.6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員經費支出及公用經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6.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6.17萬元,主要用于:局下屬其他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經費支出及公用經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7.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69.6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1.0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9.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4.51萬元,主要用于:局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10.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8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11.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3.8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公務員醫保個人賬戶補充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
12.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為56.2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完成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23年全年績效目標任務。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24.2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23.9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100.3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5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3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24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行壓減。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開展攀枝花市投資環境及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落實情況督查調研等公務活動接待開支。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預算壓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1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24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經濟合作局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經濟合作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0.31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0.11萬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壓減。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市經濟合作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90.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0.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經濟合作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經濟合作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涉及預算508.5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8.5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50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指用于招商引資、優化經濟環境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 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 指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指行政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支出(項): 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