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攀國土掛告字〔2011〕13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1-12-1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國土掛告字〔2011〕13號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二(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積 |
規劃用地 性質 |
主要規劃條件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始價 |
G2011-2# |
位于西區格里坪 |
土地面積35979.17平方米(地塊一:15660.93平方米;地塊二:20318.24平方米) |
普通倉儲用地 |
容積率:小于等于1(不含地下建筑),建筑密度:小于等于60%;綠地率:大于等于10% |
倉儲用地50年 |
327萬元 |
654萬元 |
G2011-35# |
位于東區密地村 |
土地面積177481.54平方米(地塊一:171853.81平方米;地塊二:5627.73平方米) |
倉儲用地兼容商業金融業用地 |
容積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建筑限高小于等于24米,綠地率大于等于10%。 該宗地應滿足辦公樓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商業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30%,并且商業建筑面積不得超過35000平方米(含還建市商務和糧食局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糧食批發市場),其余配套建筑面積(辦公、居住)不得超過15000平方米(含無償還建779.18平方米(建筑面積)密地街道江北路社區的辦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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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2406萬元 |
4811萬元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G2011-2# 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掛牌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5、該宗地的規劃建設方案需征得成都鐵路局認可后,方可實施。
6、宗地內投資強度不小于70萬元/畝,競得人需對專用線進行升級改造,貨運發運能力由90萬噸/年提升至200萬噸/年,一次性裝車作業從36輛提升至86輛。
7、競得人需對貨場采取遮蓋、圍擋、密閉、噴灑、沖洗、綠化等防塵措施,嚴禁污染周邊環境。
8、競得人在項目施工時,不得擅自改變用地性質。
9、競得人在競得土地后與鐵路部門的相關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0、按現狀掛牌,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競得人需要依法妥善處理地上附著物、地下管網搬遷、改線等相關事項,必須確保相關設施通暢,費用自理。
11、宗地內水、電、氣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入口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費用自理。
12、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工作,并在建設中嚴格落實環評要求。
13、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G2011-35#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掛牌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5、競得人需在宗地內,還建市商務和糧食局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糧食批發市場,市商務和糧食局按24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回購。其建設、移交、回購等具體要求詳見掛牌文件,并由市商務和糧食局負責解釋。
6、競得人需在宗地內,無償還建779.18平方米(建筑面積)密地街道江北路社區的辦公用房,建成后無償移交東區政府。其建設、移交等具體要求詳見掛牌文件,并由東區政府負責解釋。
7、參加本宗地的競買申請人,除滿足國土資源部39號令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與國家或省物流企業評估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評審獲得AAA級以上(含AAA)的物流企業的合作協議,或共同組建的公司。該條件需由市投資促進局牽頭負責審查認可。
8、競得人在競得土地后與鐵路部門的相關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9、按現狀掛牌,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競得人需要依法妥善處理地上附著物、地下管網搬遷、改線等相關事項,必須確保相關設施通暢,費用自理。
10、宗地內水、電、氣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入口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費用自理。
11、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工作,并在建設中嚴格落實環評要求。
12、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公告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6日17時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16日17 時。
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競買申請資料的,我局審查后將書面通知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宗地掛牌時間為:
2012年1月6日上午9時至2012年1月18日下午16時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