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攀國土掛告字〔2011〕12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1-12-0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國土掛告字〔201112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二(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積

規劃用地

性質

主要規劃條件

出讓

年限

(年)

競買保

證金

起始價

G2011-24#

南山循環經濟發展區迤資園區

358958.22平方米

三類工業用地兼倉儲用地、市政設施用地、綠地

容積率:大于等于0.6;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綠地率:小于等于20%

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公園與綠地50

1207萬元

6031

G2011-25#

南山循環經濟發展區迤資園區

39883.6平方米

三類工業用地兼倉儲用地、市政設施用地、綠地

容積率:大于等于0.6;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綠地率:小于等于20%

工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公園與綠地50

135萬元

671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G2011-24# 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的50%;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訂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5項目應滿足產業政策、環保、安全等要求

6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G2011-25#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訂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5項目應滿足產業政策、環保、安全等要求。

6、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1219日至201211017時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211017 時。

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競買申請資料的,我局審查后將書面通知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宗地掛牌時間為:

20111230上午9時至2012112日下午16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