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攀國土拍告字〔2010〕1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0-07-0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二(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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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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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其他條件 | |||||||
P2009bs-12# |
位于炳三區 |
地塊一: 46691.93平方米。 地塊二: 18006.4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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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一: 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地塊二: 用地性質: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含農貿市場及幼兒園) |
地塊一: 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23253.5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部分) 地塊二: 容積率:小于等于1.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 |
地塊一: 小于等于28%地塊二: 小于等于30% |
地塊一: 大于等于35% 地塊二: 大于等于20% |
地塊二:用地范圍內的公共服務設施為周邊地塊配套服務。農貿市場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幼兒園班數不得少于8個班,用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積必須滿足規范要求;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其它規劃設計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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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717萬元 |
13586萬元(約140萬元/畝) |
F-2#、F-4#、D-11# |
位于仁和區彎腰樹 |
土地面積F-2#:25452.43平方米; F-4# 5842.57平方米D-11# 5796.7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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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兼商業、文化娛樂的建筑面積可達總建筑面積的30% F-4#:用地性質:商業金融業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積小于總建筑面積的 50% D-11#:用地性質:商業金融業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積小于總建筑面積的50% |
F-2#:容積率:小于等于2.5(不含地下建筑面積部分) F-4#:容積率:小于等于3.5(不含地下建筑面積部分) D-11#:容積率: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建筑面積部分) |
F-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 F-4#: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 D-1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 |
F-2#:綠地率:大于30% F-4#:綠地率:大于20% D-11#:綠地率:大于20% |
F-2#:停車數量:公共建筑不低于0.5輛/百平方米、居住建筑不低于0.2輛/戶 F-4#:停車數量:不低于0.3輛/百平方米 D-11#:停車數量:不低于0.3輛/百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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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530萬元 |
2641萬元約(47.46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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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一)、P2009bs-12#:
1、為完善城市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兩個地塊打捆上市。
2、不設保留底價。
3、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拍賣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于拍賣成交之日起18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4、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5、按現狀拍賣,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宗地南、北側有兩條規劃道路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實施;該宗地需結合宗地南、北側道路施工圖進行方案設計。兩地塊之間的規劃道路由競得人實施建設,費用自行負責;若宗地周邊增加擋墻及相關附屬工程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行負責;宗地內土石方開挖所產生的棄方棄土點由競得人自行解決。
6、配套基礎設施提供條件:提供現已形成的主干路和沿線主干管線上已設定的就近接入點或由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主干路沿線主干管線上明確的接入點,對未完善部分由競得者根據規劃要求自行完成,費用自理。
7、宗地內部分臨時建筑近期計劃拆除;計劃拆除的兩座高壓鐵塔搬遷工作配合地塊實施進度完成。
(二)、F-2#、F-4#、D-11#
1、該宗地屬仁和區前進鎮渡口村彎腰樹村民小組征地安置回購部分用房,采用“鎖定安置房房價、拍賣地價、回購安置房、市場運作”的方式開發建設,其中:F—2宗地回購面積約3600平方米,修建地點必須沿大河北路修建,建筑進深不小于12米,基底面積不小于600平方米;F-4#和D-11#宗地整體回購;回購單價為建筑面積1560元/平方米;具體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3個地塊打捆上市;不設出讓底價。
3、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拍賣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4、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548日內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約定日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日,受讓人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5‰的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向受讓人征收土地出讓金總額20%的土地閑置費。
5、宗地內F-2至F—4地塊之間支路由仁和區負責建設(道路示意圖詳見拍賣文件),競得人需結合道路施工圖進行宗地內方案設計。
6、按現狀拍賣。宗地外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接入口示意圖詳見拍賣文件。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21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21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年7月22日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10年7月23日10時在攀枝花市政務中心拍賣大廳舉辦。
七、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彬 劉繼 梅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