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0-03-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三(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 始 價 |
G2009-22# |
位于釩鈦產業園區 |
150901.74平方米 |
倉儲用地 |
容積率:≤1.0;建筑密度≤40%。出讓地塊具體位置、四至界限、規劃條件要求詳見掛牌文件。 |
50年 |
1268萬元 |
25351492元(168元/㎡)
|
P2009—6# |
位于炳三區 |
3350 平方米 |
商業金融業用地 |
容積率: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綠地率:大于等于35%
|
商業用地40年 |
250 萬元 |
500萬元(約100萬元/畝) |
G2008-23# |
位于東區高粱坪 |
23286.37平方米 |
一類工業用地 |
容積率:≥0.6;綠地率:≤20% 。出讓地塊具體位置、四至界限、規劃條件要求詳見掛牌文件。 |
50年 |
196 萬元 |
392萬元(168元/㎡)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G2009-22#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在成交后18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按現狀掛牌,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
2、P2009-6#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在成交后18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按現狀掛牌。宗地外水、電等配套設施接入口示意圖詳見掛牌文件,建設費用由競得者自行負責。
(4)競得人必須為宋東波等57人提供總建筑面積90.27%的商業安置用房(包括地下室部分),各樓層建筑面積均按90.27%的比例提供。宋東波等57人以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700元的綜合價格回購(包括回購區域配套設施和公建部分)。
(5)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當日與宋東波等57人簽訂《房屋回購協議》。《房屋回購協議》裝入掛牌文件。
(6)宋東波等57人名單詳見掛牌文件。
3、G2008-23#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在成交后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按現狀掛牌,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6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4月16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年4月19日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地塊掛牌時間為:
2010年4月20日上午9時至2010年4月29日下午16時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彬 劉繼 梅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