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3-03-2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制定依據
《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四川省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項目確定范圍
(一)國家、省在攀枝花市境內布局的重大項目。
(二)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重大項目。
(三)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發展重大項目。
(四)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重大項目。
(五)民生、社會事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項目。
(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符合省市重大戰略實施的其他項目。
三、組織實施
市重點項目按照加快前期、新開工、續建、竣工四個批次組織實施。
項目業主作為實施主體;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作為組織、督促市重點項目實施的管理主體;項目審批、要素保障部門負責指導項目業主做好市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為項目審批、要素保障提供便利化服務。
四、工作機制
(一)重大項目謀劃儲備機制。
(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和重點項目推進對接機制。
(三)項目調度機制。
(四)重大項目分級協調服務機制。
(五)市領導聯系重點推進項目實行“五個一”推進機制:一個市級重點推進項目、一名市領導牽頭、一個部門主抓、一套班子落實、一個方案實施。
(六)投訴舉報機制。
(七)容錯糾錯機制。
五、服務保障
(一)在爭取和安排有關財政資金時,對符合條件的市重點項目予以傾斜支持。
(二)項目融資服務。
(三)優先保障項目建設用地。
(四)落實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六、申報市重點項目的投資規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