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即可開工!四川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
來源:川觀新聞 發布時間:2021-03-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的通知》,提出將探索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積極構建工業項目公開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監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節約集約的新型用地模式,推動實現“拿地即可開工”。
根據《通知》,2021年6月底前,有條件的省級及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及省級新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統一簡稱園區)先行實施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2022年,園區新增工業用地30%以上采取“標準地”供應;2023年,園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
用地標準方面,《通知》提出,開展區域評估并健全指標體系。指標體系以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開發強度(容積率等)3項指標為主干指標,并可結合本地產業準入、功能區劃和區域評估要求,選擇工業用地“標準地”能耗標準、環境標準、安全生產管控指標、產出強度、科技創新、就業要求等地方性特色指標。
管理服務方面,《通知》提出,推進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報建審批“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辦理、材料網上流轉、窗口統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務模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完善工業用地“標準地”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實現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達產復核全流程協同監管,確保項目按合同約定、承諾事項和相關規定建設、投產和運營。
《通知》明確,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要與多審合一、多驗合一、多測合一以及容缺審批、承諾告知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充分發揮改革疊加效應,切實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做到“拿地即可開工”。推進“標準地”與“畝均論英雄”改革聯動,實施單位“產出效益”持續激勵,推動工業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
所謂工業項目“標準地”,就是土地出讓時把每塊建設用地的投資、建設、產出等標準給予明確。企業拿地前,就已經知道該地塊的使用要求和標準,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標準地”改革將有效解決工業項目長期以來“重前端引入、輕后端監管”的問題,促進工業企業提質增效,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通知》自2021年4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