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讀
來源:四川日報 發布時間:2020-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黨政機關更新公務用車的,除特殊情況外,應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費,超過2小時停車費減半征收
●2021年,成都市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
日前,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出臺18條高含金量措施,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
在鼓勵研發方面,我省將對省內企業新開發的新能源乘用車、客車、貨車和氫燃料電池汽車產品,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發布車型,且在進入目錄后一年時間內銷量分別達到1000輛、200輛、500輛、50輛的,按照每個車型100萬元給予開發生產企業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將氫燃料電池產品納入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支持范圍,根據成套設備和單臺設備的單價和實際銷售總額按一定比例給予研制單位和用戶單位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國內領先的,投資大、產業帶動強的智能汽車測試場項目,對其中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研發創新等項目,根據建設規模和應用效應,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一次性獎補。
在鼓勵應用方面,我省將鼓勵新能源汽車在公路客運、出租、環衛、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機場、港口等領域的應用。黨政機關更新公務用車的,除特殊情況外,應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全力推進公交電動化(含氫燃料電池汽車),2021年,成都市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2022年,具備條件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及縣(市、區)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全部為新能源汽車。
我省還將支持有條件的市(州)重點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領域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根據示范規模及效應,按照實際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全省范圍內,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以內免費,超過2小時的停車費減半征收。(記者 張彧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