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 | 《攀枝花市持續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若干政策措施》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09-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持續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4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若干政策措施》,打出政策“組合拳”,持續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十八條”政策措施,最大程度發揮政策效應,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提出市級配套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共6方面12條。
(一)強化財稅政策支持方面。主要包括實施高質量發展激勵、全面落實創業稅收優惠政策2條措施。
一是實施高質量發展激勵。在我市獲得獲得省級分區整體激勵前提下,市級按獲得激勵資金的20%進行配套,省、市激勵資金全額分配給經濟貢獻突出的縣(區),鼓勵縣(區)多作貢獻。
二是全面落實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全面執行全省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確保我市范圍內符合政策條件群眾應享盡享。
(二)積極擴大有效投資方面。主要包括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工業項目竣工投產激勵和實施市內銀行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激勵2條措施。
一是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工業項目竣工投產激勵。在我市縣(區)獲得省級固定資產投資或我市工業項目竣工投產激勵前提下,市級按獲得激勵資金的20%進行配套,配套資金全額安排給縣(區),鼓勵縣(區)多拉快跑、多作貢獻。
二是實施市內銀行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激勵。對2024年12月31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較上年同期增長28%以上且增速在全市排名前3位的市內銀行機構,市級財政按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增量的0.1%,給予單個銀行機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獎勵,推動金融更好服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三)加快消費恢復提振方面。主要包括落實消費信貸財政貼息、發放全市消費券、落實二手車銷售獎勵、加力實施“引客入攀”獎補政策4條措施。
一是落實消費信貸財政貼息。省級實施消費信貸財政貼息政策期間,貼息資金市縣(區)應承擔部分,市與區按35:65比例負擔,米易縣、鹽邊縣自行承擔。
二是發放全市消費券。2024年市級財政安排300萬元發放消費券,用于全市中秋、國慶、元旦等黃金周促消費。
三是落實二手車銷售獎勵。省級實施二手車銷售獎勵政策期間,市級財政全額承擔市縣(區)應承擔部分獎勵資金。
四是加力實施“引客入攀”獎補政策。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分類實施旅行社“引客入攀”組織團隊獎補、列車團隊獎補、航班團隊獎補、自駕游團隊獎補、年度總量獎補政策,鼓勵全市旅行社(含分社)組織游客入攀旅游。
(四)推動外貿提質增效方面。主要包括實施外貿企業進口激勵1條措施。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繼續實施進口激勵政策,對進口新能源礦石、化工原材料、糧油等大宗商品和優質消費品的外貿企業,以及引進培育的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貿易結算公司、國際供應鏈公司、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市級綜合考慮其經營狀況、進口情況等,分類分檔給予激勵。
(五)幫助企業降本減負方面。主要包括落實地方法人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激勵、落實企業招工成本補貼2條措施。
一是落實地方法人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激勵。省級實施地方法人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激勵政策期間,獎補資金市縣(區)應承擔部分,市與區按35:65比例負擔,米易縣、鹽邊縣自行承擔。
二是落實企業招工成本補貼。省級實施企業招工成本補貼政策期間,補貼資金市縣(區)應承擔部分,市級固定收入企業新招工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全額承擔,企業注冊地在區的,市區應承擔部分資金市與區按35:65比例負擔,米易縣、鹽邊縣自行承擔。
(六)推進企業快速增長方面。主要包括加大“轉企升規”激勵力度1條措施。
在我市獲得省級“轉企升規”激勵前提下,市級財政按不低于70%的比例將獲得的省級激勵資金分配給縣(區)。同時,按照《攀枝花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攀枝花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鼓勵企業升規上限、提檔升級。
三、實施期限
《政策措施》實施期限與省級“十八”條措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