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優化營商環境方案》的通知
來源:四川省政府網 發布時間:2022-02-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川辦發〔2022〕7號
四川省各市(州)、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和重慶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優化營商環境方案》已經川渝兩省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18日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優化營商環境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進一步優化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營商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同向發力、協調發展、互惠共贏,協同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切實維護公平競爭,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到2025年,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營商環境全面優化,貿易投資便利、政務服務規范、法治保障完善的一流營商環境區域基本建成,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戰略發展全局的能力全面加強。
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切實維護市場準入的統一性、權威性,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共同建立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與現有行政審批流程有效銜接機制,持續優化管理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清理規范與市場一體化不符的相關政策,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并完善處理回應機制。(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等;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等)
(二)協同打造便捷高效的企業開辦服務。探索建立“市場準入異地同標”機制,構建川渝兩省市營業執照異地“辦、發、領”一體化服務體系。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清單管理。建立認證數據共享互認機制,統一規范市場主體準入實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認證。使用統一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行業字詞庫、企業經營范圍庫、禁用限用字詞庫。協同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登記檔案智慧查詢系統,實現企業注冊檔案網上自助查詢。(責任單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等;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中心等)
(三)優化完善企業退出制度。在川渝兩省市全域推廣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對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的非上市企業實行簡易注銷,將公告時間縮短為20天。建立簡易注銷容錯機制,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經審查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注銷登記”等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情形的,可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再次按程序申請注銷。完善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平臺,便利企業全程在線辦理注銷登記,實現注銷業務“零見面”。推動企業注銷信息與公安、社保、稅務、海關等部門(單位)共享。(責任單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等;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等)
(四)建立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機制。建立人才跨區域流動服務機制,推動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信息兩地互認,推進人才跨區域流動業務異地通辦。統一人才評價標準,協同編制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推進職稱查詢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職稱線上互查互認、證書通用。共同打造“智匯巴蜀”“才興川渝”人才招聘等特色品牌,聯合舉辦各類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共享職工崗位需求、人力資源信息。共同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協同打擊人力資源市場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五)提升金融信貸服務水平。合作共建多元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共同探索科技金融創新服務模式。引導金融機構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效率,運用科技手段增強風險管控能力,完善貸款標準、優化放貸流程,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服務。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積極支持普惠金融發展。協同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各項創新試點。(責任單位:重慶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等;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等)
(六)促進創新創業發展。瞄準突破共性關鍵技術尤其是“卡脖子”技術,聯合實施科技創新合作計劃,深化新一輪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增強協同創新發展能力。建立完善川渝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共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技術轉移聯盟,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渝東北與川東北地區、成渝中部地區、渝西川南地區一體化創新發展,支持毗鄰地區協同創新、融合發展,推進聯合構建一批創新平臺載體、實施一批科技合作項目,為推動構建一批毗鄰合作示范區、重大改革試驗區、協同區提供科技支撐。(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有關區縣政府;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等,有關市政府)
(七)協同優化公用事業服務。共同營造穩定可靠的生產經營環境,做好水電氣郵等服務保障,促進企業提高生產經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推行水電氣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務和幫辦服務,精簡受理材料,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理。加強政企協同,通過“天府通辦”“渝快辦”等政務服務平臺聯動推送開辦企業、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信息,推動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建強“川渝大同城”鄉村、城市、跨境寄遞網,推進“快遞進村”,推動快遞企業加大成渝即日達產品推廣力度。(責任單位:重慶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郵政管理局等)
(八)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公平競爭審查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專家咨詢制度,深化完善第三方評估和交叉互評互認機制,及時糾正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建立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打擊傳銷等方面的案件線索互聯互通機制,開展執法辦案業務交流。強化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民營企業權益保護,暢通權益保護渠道,建立完善權益保護協調處理機制,維護兩地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責任單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等;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工商聯等)
(九)共同推動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服務規范化。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活動,消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壘。推進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加快實現在線信用評價。推動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數字證書(CA)分別互認。實現重大公共資源項目信息互掛,推動評標專家資源共享,開展遠程異地評標,持續優化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責任單位:重慶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等;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
(十)協同打造內陸開放門戶。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圍繞電子信息、汽車、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開展雙向集群招商、產業鏈互補招商。依托西博會、智博會、西洽會等開放活動,聯合開展投資促進活動。加強川渝兩省市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綜合保稅區、國際合作園區等開放平臺建設合作。加強貨物貿易轉型升級合作,協同建設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共同打造“一帶一路”進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引導兩地企業有序參與國際產能合作。發揮好兩地領事館資源優勢,在招商引資、締結經貿合作關系、推動經貿合作等領域協同聯動,共同爭取重大外事活動、重大外經貿促進活動落地川渝。(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政府外辦、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招商投資局、重慶海關等;四川省外事辦、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經濟合作局、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等)
三、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質效
(十一)統一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協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編制規范化辦事指南,逐步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進“綜合窗口”改革,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辦理、統一窗口出件”。推行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發布“零跑腿”事項清單。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司法廳、省大數據中心、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
(十二)持續規范中介服務。編制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共同構建川渝兩省市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服務標準,推行“中介服務超市”準入“零門檻”,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進駐。探索將中介服務采購嵌入行政管理部門線上業務流程,實現中介服務成果線上流轉。(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中心、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
(十三)推動實現政務服務“川渝通辦”。按照“減時間、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原則,聚焦企業群眾需求,持續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川渝通辦”。加快推行“一站式”政務服務和線上線下通辦,科學設置川渝兩省市跨區域通辦“一站式”政務服務窗口。建立通辦窗口協調聯動機制,確保收件地、業務辦理地權責清晰、高效協同,實現企業群眾異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中心、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
(十四)強化政務數據交換共享。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在政務領域廣泛應用,協同布局大數據中心,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梳理編制政務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并動態更新,統一規范數據共享申請條件,推動跨部門跨城市橫向對接和數據共享。推進川渝“跨省通辦”支撐系統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支撐系統融合,依法有序推進政務服務數據面向公共服務機構進行共享。積極推動川渝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及“渝快辦”“天府通辦”移動端用戶身份跨省市互認、跨區域服務自動切換,加快實現線上“一地認證,全網通辦”。(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發展局等;四川省大數據中心、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
(十五)推動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互信。強化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推動電子證照跨地區互認互信、共享應用。聚焦政務服務、醫療教育、公共交通、文體旅游等領域,梳理公布兩地高頻電子證照互認互信清單,分批實現身份證、駕駛證、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結婚證、社保卡、經營許可證、殘疾人證等高頻電子證照在兩地亮證互認。(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發展局等;四川省大數據中心等)
(十六)共同促進公共服務普惠便利。加強與國家、行業標準銜接,制定完善川渝兩省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構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推進跨區域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推進公共交通、社會保障、醫療保險等領域政策“異地同享”。探索建立跨區域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制度。深化住房公積金信息共享和互認互貸,推動房地產項目和房源信息開放共享。(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醫保局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醫保局等)
(十七)建立完善跨區域政企溝通機制。協同優化政企溝通交流機制,廣泛聽取市場主體建議和訴求,依法解決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川渝兩省市“12345”熱線聯動機制,推動“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互轉,實現一號應答、全域響應,提升市場主體問政咨詢服務效率。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制度,實現評價數據全量歸集,差評整改率、回訪率達到100%。(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等;四川省大數據中心等)
(十八)協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探索跨區域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適度分離”,對不影響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關鍵要件探索“容缺后補”制度。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精簡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審批事項、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在川渝毗鄰地區合作共建區域加快落實區域評估,明確地質災害、地震安全、壓覆礦產、節能評價、水土保持、氣候可行性等領域評估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要求,該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可不再單獨開展相關評估評審。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提高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服務效率。(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等;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大數據中心等)
(十九)推動貿易物流便利互通。健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大通關合作機制,進一步增強口岸集疏運效能,促進川渝港口聯動發展。聚焦打造“通道+樞紐+網絡”現代物流運行體系,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國家物流樞紐共建共享共用和一體化銜接。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推行一站式、集約化服務,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口岸物流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合力推進中歐班列(成渝)品牌建設,推廣多式聯運“一單制”和集拼集運模式,加快推進重慶、成都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建設。整合兩地航線資源,支持兩地樞紐機場開辟新的國際貨運航線。推進“航空+陸運”業務發展,促進現有航線與口岸資源共享互通。共同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機制,在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檢測和口岸疫情防控等方面加強合作。(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等;四川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等)
(二十)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協同推進實名辦稅工作,推動納稅人實名數據交換,實現一次認證、雙方互認。推進實體辦稅同質,規范辦稅服務場所設置,共同實施辦稅服務流程標準化、服務事項清單化、服務制度規范化“三化”建設。共享12366納稅服務知識庫。推動兩地跨省市涉稅事項報驗方式由線下辦轉為線上辦。聯合推行“多稅合一”申報,試行納稅申報套餐式服務。推動兩地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共享,實現年度評價和即時評價數據互通,提供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信息跨省市查詢和證明服務。(責任單位:重慶市稅務局等;四川省稅務局等)
(二十一)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優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服務。在川渝兩地提供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書郵寄服務。推動商品房預售、抵押涉及的不動產預告登記、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責任單位: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等;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等)
四、進一步健全法治保障體系
(二十二)深化政策法規協同。建立健全營商環境領域立法協作長效機制,探索開展同類立法項目協同調研論證。建立地方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審核溝通機制。健全企業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強化雙方在實體經濟、中小企業保護等方面的政策互鑒和經驗交流,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對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按程序報請修訂或廢止。(責任單位:重慶市司法局等;四川省司法廳等)
(二十三)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協調聯動。健全涉企監管機制,制定涉企現場檢查事項清單及重點監管事項清單,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互聯網+監管”,建設智能化監管基礎設施,實現相關監管信息聯網共享。深化川渝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一體化合作,加強聯合辦案、關聯案件協查、委托調查取證等方面合作,協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重點工作,推動實現信息通報、執法互認。聯合開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道路交通等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四川省司法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中心等)
(二十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健全知識產權獲權、用權、維權全鏈條保護體系,共同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川渝兩地專利快速預審技術領域差異化定位、一體化備案、區域全覆蓋。深化兩地知識產權執法協作,在跨區域知識產權聯合執法、應急聯動和協同處置等方面加強合作,健全完善雙方共同認定的知識產權重點保護名錄,實現知識產權保護互認。共同推動知識產權運用、創造和服務融合,支持高價值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和價值實現。(責任單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等;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中心等)
(二十五)協力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統一涉民營企業案件司法政策,嚴格把握違規違法、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界限,在強制措施適用、定罪量刑、訴訟監督等方面保持標準尺度一致。建立完善涉民營企業案件跨省市辦理機制,加強監督線索移送、追贓挽損等方面協作。嚴厲打擊兩地經濟犯罪行為,懲治黑惡勢力欺行霸市、強迫交易等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活動,打擊招標投標領域擾亂市場競爭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企業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責任單位:重慶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等;四川省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等)
(二十六)共同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一體化建設,構建區域信用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溝通對接機制。探索聯合制定川渝兩省市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促進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推動信用“紅黑名單”和“信易貸”惠民便企場景共享互認。探索編制兩地聯合獎懲措施補充清單,共同開展跨地區信用監管、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實施失信名單披露、市場禁入和退出制度。(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等;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等)
(二十七)加強法律服務領域合作。統籌整合川渝兩省市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建立兩地法律服務聯盟,協同打造西部法律服務產業聚集群,推進法律服務供給一體化。鼓勵支持兩地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共同提供法律服務,組建民營經濟法律服務團,延伸“一站式”法律服務鏈條。深化糾紛解決機制協作,共同構建分層遞進、銜接配套、功能完備、形式多元的糾紛解決體系。建設民商事仲裁服務共同體,探索建立面向“一帶一路”的商事仲裁、調解中心,共建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專家庫,完善兩地仲裁溝通研討機制。(責任單位:重慶市司法局等;四川省司法廳等)
(二十八)協同優化訴訟服務便利度。完善跨省市立案訴訟服務機制,加強委托辦理訴訟事項協作平臺建設,加快實現訴訟服務事項兩地通辦。強化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兩地平臺有效對接,在網上立案、網上交費、電子票據打印等方面加強協作,進一步壓減民商事案件審判執行全流程的環節、時間和成本。完善判決生效證明自動生成查詢機制,實現當事人申請執行不再需要紙質生效證明。協作開展財產查控,提高財產保全工作效率,加強案款管理,及時分配執行案款。(責任單位:重慶市高法院等;四川省法院等)
(二十九)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探索推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細化快速審理案件適用范圍,擴大適用快速審理案件的比例,縮短案件審理周期。優化破產清算和重整之間的程序轉換,合并同類環節,縮短案件審理時間。探索成立跨區域省級破產管理人協會,優化破產管理人選任機制,完善破產管理人分級管理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推動和保障破產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依法履職。協同建立規范性破產管理市場,推廣以網絡拍賣方式處置債務人財產。(責任單位:重慶市高法院等;四川省法院等)
五、組織實施
(三十)健全推進機制。兩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牽頭部門(單位)要分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統籌協調工作。兩省市有關責任部門(單位)要細化改革措施、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政策落地落實。兩省市有關市(州)、區(縣)政府要健全工作機制,圍繞市場主體需求,創新工作舉措,認真抓好落實。
(三十一)加強督促檢查。兩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牽頭部門(單位)要加大工作推進的跟蹤問效力度,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措施,重大事項及時向兩省市政府報告。兩省市有關責任部門(單位)要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監督。
(三十二)營造良好氛圍。兩省市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運用各類宣傳媒體,及時發布政策信息,展示改革經驗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提升全社會知曉度。要暢通公眾意見反饋渠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努力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