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解讀
來源:tcj 發布時間:2019-06-1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解讀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高質量發展為核心目標,以激發對外經濟活力為突破口,著力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放創新、科技創新、制度創新,提升對外合作水平、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
《意見》明確,要堅持開放引領、改革創新的原則,充分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對外開放平臺作用,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打造體制機制新優勢。要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原則,集聚生產要素,促進產業升級,拓展發展新空間。要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意見》提出五個方面共22項任務舉措。一是提升開放型經濟質量。包括拓展利用外資方式,優化外商投資導向,提升對外貿易質量等3項舉措。二是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包括推行容缺審批、告知承諾制等管理方式,優化機構職能,優化開發建設主體和運營主體管理機制,健全完善績效激勵機制,支持開展自貿試驗區相關改革試點等5項舉措。三是打造現代產業體系。包括加強產業布局統籌協調,實施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行動,實施現代服務業優化升級行動,加快推進園區綠色升級,推動發展數字經濟,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等6項舉措。四是完善對內對外合作平臺功能。包括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積極探索與境外經貿合作區開展合作,打造國際合作新載體,拓展對內開放新空間,促進與所在城市互動發展等4項舉措。五是加強要素保障和資源集約利用。包括強化集約用地導向,降低能源資源成本,完善人才政策保障,促進就業創業等4項舉措。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重大意義,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