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當前經濟運行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來源:四川省政府網 發布時間:2023-10-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川辦發〔2023〕3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當前經濟運行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0月2日
(本文有刪減)
關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當前經濟運行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采取有力舉措激發市場活力,沖刺今年目標任務、推動明年良好開局,促進經濟運行持續向好,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強化財稅政策支持
(一)加大高質量發展激勵政策實施力度。按照成都市、7個區域中心城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其他市(州)(不含阿壩州、甘孜州)三類區域,對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經濟貢獻突出的市(州),繼續實施分區整體激勵政策,加大獎補激勵力度,鼓勵各地多作貢獻。(責任單位:財政廳)
(二)加力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3年(36個月)內按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頂格提標至24000元。(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退役軍人事務廳按職能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三)加大固定資產投資激勵。對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固定資產投資綜合排名靠前的縣(市、區),省級財政給予定向激勵。優化調整項目投資通報督導機制,激勵增長較好的市(州)多拉快跑、多作貢獻,督促增長滯緩的市(州)縮小差距、迎頭趕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四)加大民間投資引導激勵。對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民間投資綜合排名靠前的市(州),省級財政給予定向激勵。多渠道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建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對入庫項目加大環評、金融等要素保障力度,優先支持爭取國家重大項目用地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財政廳)
三、加快消費恢復提振
(五)實施消費信貸財政貼息。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銀行機構向省內居民發放1年期及以上,用于汽車購置、電子產品、住房裝修、家電家具耐用品4類商品線下消費貸款,財政部門按照年化利率1.5%、單筆不超過3000元給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貼息。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8:2比例負擔。〔責任單位: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發放新一輪“蜀里安逸”消費券。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零售、餐飲、家居3類領域的個人消費者,通過平臺機構分渠道分批次發放新一輪“蜀里安逸”消費券,鼓勵相關市場主體讓利促銷。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七)實施新能源汽車生產激勵。對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能源乘用車生產量達到4萬輛的市(州),給予50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能源商用車生產量達到3萬輛的市(州),給予400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大力推動新能源整車企業以銷促產。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八)實施二手車銷售獎補。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經銷企業,按其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二手車銷售額的0.5%給予獎補,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分別負擔50%。〔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實施冬季新增航班航線補貼。鼓勵“三州一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攀枝花市)對冬航季新增航班航線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分別負擔50%。〔責任單位:文化和旅游廳、財政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
(十)實施旅行社引客入川獎補。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費季”期間,組織旅游團隊來川的旅行社按每人次30元給予獎補;對組織包機、列車團和直通車來川旅游的旅行社分類分檔予以獎補。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8:2比例負擔。〔責任單位:文化和旅游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降低省外來川小型客車高速公路通行費。對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每周五0時至周日24時,省外車牌小型客車(一類客車)在我省高速公路收費站使用ETC方式出站的,川內通行費在享受既有ETC優惠政策基礎上再予五折優惠。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財政廳、蜀道集團等高速公路管理運營公司)
四、推動外貿提質增效
(十二)支持穩定外貿。支持成都市實施穩外貿獎勵政策,對2023年度為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作出突出貢獻的龍頭企業給予激勵。用好500億元外貿專項政策性金融信貸額度,擴大對外貿企業政策性融資。(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進出口銀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市人民政府)
(十三)支持擴大進口。對2023年度進口增量貢獻大的外貿企業,省級財政給予獎勵,重點支持新能源礦石、化工原材料、糧油等大宗商品以及優質消費品進口;重點支持引進和培育跨境電商企業、貿易結算公司、國際供應鏈公司、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高能級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五、幫助企業降本減負
(十四)支持降低支農支小貸款利率。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向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放“支小惠商貸”和“助農振興貸”的地方法人銀行,財政貼息比例提高至2%,確保貸款主體實際付息率不超過1年期LPR-35BP。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8:2比例負擔。〔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五)支持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新發生小微和“三農”主體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適當提高監管容忍度,支持省再擔保公司全額免除再擔保費。〔責任單位: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支持降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成本。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成功發行債券的注冊地在省內的民營企業,省級財政按其承銷費用的50%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證監局、財政廳)
(十七)支持降低企業招工成本。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招用新成長勞動力或登記失業人員并按規定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新成長勞動力須為首次參保)的企業,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招工成本補貼。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分別負擔50%。〔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進企業快速成長
(十八)加大“轉企升規”激勵力度。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轉企升規”企業戶數凈增加的市(州),省級財政給予激勵。“個轉企”戶均標準為0.6萬元,“小升規”工業、服務業、商貿業企業戶均標準分別為8萬元、4萬元、2萬元。(責任單位: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九)推動工業項目加快落地。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規上工業企業竣工投產且新增產值2000萬元以上的省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省級財政按核定項目設備(含軟件)投資的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資金激勵。(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強化政策落實機制,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能和責任分工,推動政策早落地早見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開展政策宣傳解讀,不斷提高政策知曉度、便利度、執行力。優化資金撥付機制,保障政策落地見效。
以上政策除有明確執行期限的,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