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7-03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釩鈦高新區)、攀西科技城(花城新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不懈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工作要點。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完善權責清單制度。適時修訂《攀枝花市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健全完善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以及國家、省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等情況,及時動態調整我市權責清單,并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四川政務服務網公布。〔市委編辦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通過取消、委托、下放等方式,再取消下放一批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賦予縣(區)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權。〔市委編辦、市政務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治各類變相審批。開展變相審批和許可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對所有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備案事項和登記注冊、年檢年報、指定認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規取消變相審批。〔市政務管理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壓減工程建設等領域企業資質資格。按照國家和省上統一安排部署,2020年12月底前,精簡一批市級權限核準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類別,對相關申報資料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有條件的企業資質辦理實行“一網通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在我市運行試點工作,2020年6月底前,將全市范圍內符合規劃建設條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類工程項目全部納入系統審批辦件,2020年12月底前,實現全市90%以上符合規劃建設條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通過系統“全程網辦”,將審批全流程、各環節全部納入系統實行電子化監管。指導督促勘察、設計、審圖等各類中介機構全部入駐網上中介超市,全面推行數字化審圖。全面落實聯合審圖、聯合竣工驗收、區域評估、告知承諾等改革任務,加快推進本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特色功能模塊的開發建設工作,并實現與國家和省級相關平臺互聯互通。健全完善“一張藍圖”、區域評估、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中介服務、綜合窗口運行、并聯審批、系統運行管理等配套制度,為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審批模式提供制度保障。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業務流程改革,在2019年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精簡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辦理流程、申請表單、申報材料等,推動工程項目審批減時間、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減成本“五減”措施落地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優化完善投資審批事項線上并聯辦理流程,實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全程線上辦理。扎實開展“投資法規執法檢查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專項行動,疏解治理投資堵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深入推進“多規合一”“多證合一”“多審合一”等改革,細化完善《“多規合一”信息平臺建設指南》,制定出臺《“多規合一”實施細則》《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辦理的實施細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合并辦理實施細則》等制度。推進“聯合驗收”改革,將規劃核實、土地核驗合并為一個驗收事項。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規劃用地相關手續并聯并行審批模式,探索實施規劃影響評價、節地評價等“一個報告,一次論證”,簡化辦理流程。探索推進區域聯合評估模式,在依法設立的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對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事項實行區域聯合評估,提前完成建設項目開工前審批涉及的有關前置性評估評審工作,形成區域性評估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單位共享復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深入推進減證便民。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2020年12月底前,對全市各類證明事項再次進行集中清理,按照“應取盡取”的原則,督促指導各縣(區)、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編制本地本部門(單位)保留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證明事項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并向社會公布后嚴格執行。加強證明事項清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證明事項邊減邊增的現象,確保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根據省上統一安排部署,適時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市司法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九)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現全市范圍內所有涉企業經營許可“證照分離”全覆蓋。大力推進“自公告”導辦服務平臺建設,將“自公告”平臺適用范圍拓展到市場監管領域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壓減企業開辦時間。推廣應用智能終端“營商通”手機應用程序(APP),推行企業登記、刻制公章、首次申領發票、職工參保登記等事項線上“一表填報”、一次實名驗證,設立線下企業開辦、注銷“一窗通辦”聯合登記窗口,實現企業開辦“一門進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網通辦、一日辦結”。2020年12月底前,將全市企業開辦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其中:設立登記和社保登記并行辦理,辦理時限壓縮至4個工作小時以內;公章刻制和申領發票并聯辦理,辦理時限壓縮至4個小時以內。拓展電子營業執照應用范圍,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開辦、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的手段。〔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深入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按照國家和省上統一安排部署,進一步壓減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種類。做好部分省級下放工業產品許可承接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嚴格落實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轉載公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格落實“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清理取消負面清單之外所有違規設立的市場準入許可、準入環節違規設置的隱形門檻。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放寬服務業準入。全面落實國家、省上關于放寬服務業市場主體投資經營活動相關改革政策措施,大力清理在生態環境、衛生、安保等領域設置的不合理經營條件,取消證照辦理、設備購置、人才聘用、人才負責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按照國家和省上統一部署,進一步放寬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激發創業創新

  (十四)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推進攀枝花學院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省級試點工作,全面完成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并向全省推廣改革試點經驗。制定出臺《攀枝花市科技創新政策六條》,通過推動落實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培育科技創新主體,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支持打造“雙創”升級版,加強科技人才貢獻激勵六條政策,加快推動全市科技創新,激發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的創新創業活力。提高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效率,完善科研誠信治理體制,開展科技人員減負行動。〔市科技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攀枝花學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深化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回頭看”,鞏固職業資格許可清理核查成果。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開展“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加大對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開展專利資助,促進專利創造,加大對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推進專利質押融資,促進專利轉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改善社會服務

  (十七)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建設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加快推進“攀枝花市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建設,構建一張養老服務網絡,實現數據采集、居家養老、行業監管等N個養老應用,為全市養老決策分析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與依據。全面啟動我市智慧教育(含體育)軟件平臺項目建設,加快實施一期工程建設。推進“三層次五系統一空間”項目建設,構建我市“互聯網+教育”大平臺,進一步實現深度融合發展,有效提升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礎應用環境。積極推進“互聯網+健康醫療”,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積極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推送、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認真落實《攀枝花民營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十七條》措施,大力鼓勵社會辦醫。〔市民政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優化醫保結算服務。進一步擴大我市異地就醫即時結算覆蓋面,將康養機構內設的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按規定及時納入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優化來攀康養人員異地就醫服務。2020年12月底前,新增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20家,省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30家,省內門診特殊疾病聯網定點醫療機構11家,省內聯網定點零售藥店120家。積極爭取西南五省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個人帳戶劃卡直接結算試點,開通20家定點醫療機構和60家定點零售藥店普通門診劃卡直接結算業務。〔市醫保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優化水電氣等公用事業服務。開展水、電、氣等公用事業單位不合理收費和證明事項清理,督促相關企業嚴格執行收費清單公示制度。優化辦水、辦電、辦氣涉及的占掘路并聯審批流程,簡化申報材料,推進報裝全流程“一站式”服務和網上辦理。2020年12月底前,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減至40個工作日以內;用水用氣報裝時間壓減至15個工作日以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進公證服務“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互聯網+公證”服務模式,推動公證服務信息化、智能化,增加“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受案范圍,為市民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市司法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

  (二十一)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重點監管、信用監管等監管方式相融合,提升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計劃,參照省級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并公布市級聯合抽查事項清單。依托全省統一監管平臺,深入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現在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全覆蓋,聯合監管常態化。〔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出臺全市年度監管計劃,建立全市重點監管清單制度,規范重點監管程序,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區域質量安全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對醫院、學校、車站、大型綜合體、旅游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電梯維保、氣瓶充裝等單位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托市大數據平臺拓展信用信息數據來源,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做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換照、新增、回傳校核等工作,對重復、錯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糾正。穩步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政策落地,全面貫徹落實省信用信息平臺社會信用記錄申訴(修復)辦法,對依法認定的失信懲戒對象全面落實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全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部門的監管信息化應用,加快行業內監管業務系統整合對接,歸集共享各類監管業務數據,實現與省“互聯網+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管理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提升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持續清理規范行政處罰事項,對重復處罰、標準不一、上位法已作調整的事項及時進行精簡和規范。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基本實現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有條件的行政執法機關,推行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強制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推廣使用《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匯編》,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對接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歸集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數據,在各級政府網站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實現行政執法數據統一公示、一站查詢。推廣使用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市司法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則,指導各縣(區)、市級各部門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探索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適時開展市場調查或系統評估。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政策宣傳。〔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切實維護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堅持全面清理涉及地域、行業和所有制歧視的不合理規定,防止隨意附加各種意向性限制條件。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和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政府采購領域對市場主體實行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準入條件排斥潛在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2020年10月底前,完善電子化招標文件范本制作,推行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營商環境優化專項行動

  (二十八)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對照省上營商環境測評評價指標,逐項查找我市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精準制定改革和改進措施,不斷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組織實施好迎接全省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一季度測評工作,2020年7月底前完成上半年測評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年營商環境綜合測評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推行企業物流收費清單目錄公示制度,整治物流企業亂收費、不合理收費行為,清理規范鐵路、水路貨運和客運雜費,降低收費標準,編制公布相應收費和處罰事項清單。〔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天府信用通平臺(攀枝花)推廣運用,印發推廣運用工作通知,建設全市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融資對接平臺。引導企業開展平臺注冊和認證,發布融資需求。指導金融機構通過平臺開展企業信用信息查詢,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深入開展民營小微企業“服務零距離、融資大暢通”金融服務“六大”專項行動。健全融資對接機制,組織金融機構加強融資服務走訪對接,舉辦深化民營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暨融資對接活動,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2020年12月底前實現對重點培育企業融資對接全覆蓋。加大首貸培育力度,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力爭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降低0.5個百分點。落實“金融顧問”制度,2020年7月底前建立中小微企業“金融顧問”制度,2020年10月底前組建金融專家團隊,強化綜合金融咨詢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減少融資過程附加費用,嚴禁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2020年8月底前,對全市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問題集中進行一次排查。〔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按職責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攀枝花銀保監分局、市工商聯、釩鈦新城管委會、攀西科技城管委會及各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加大政務失信行為治理力度。按照全省政務誠信評價工作要求,做好“四川省政務誠信評價指標”分解落實和評價材料整理報送。健全落實政府守信踐諾、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制度機制,對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到損失的各類企業,依法予以補償。持續開展政務失信治理,整治“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推進涉及政府產權糾紛問題治理工作,推動解決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涉政府產權糾紛問題。〔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大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力度。2020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所有欠款的詳細解決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2020年6月底前,實現對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500萬元以下的無分歧欠款全部“清零”;2020年12月底前實現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決不允許增加新的拖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2020年7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違法違規的入會費、贊助費、會議費、培訓費、評比表彰費等,并限期退還違法所得。2020年12月底前,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自糾情況集中進行實地抽查檢查。〔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政務服務質效提升專項行動

  (三十五)扎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工作。大力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梳理一批與企業復工復產、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依托四川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公眾微信號、“天府通辦”APP等平臺,推動實現審批全流程“網上辦、指尖辦”。拓寬郵遞快達服務范圍,全面推行紙質申報材料和辦理結果“雙向郵遞”服務,減少辦事群眾現場辦理次數。對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推行“就近辦、幫代辦、一次辦”,縮短辦理時間。進一步拓寬容缺審批服務范圍,圍繞建設項目涉及的用地、規劃、能評、環評、水電氣接入等審批服務事項,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對確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實行可容缺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再補交紙質原件。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后一定期限內再辦理延續、變更、換發等業務。〔市政務管理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大幅提升政務大廳服務水平。深入開展“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取消所有無法律法規依據設立的審批前置條件,全面消除“互為前置”現象。健全完善各級政府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出臺政務服務工作規程,統一全市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規范和服務標準。全面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政務服務模式,2020年11月底前,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窗分類辦理”。推廣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市、縣(區)兩級政務大廳開設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實現惠企政策“統一發布、統一咨詢、一窗申報、一窗兌現”,2020年11月底前,實現全市服務專窗全覆蓋。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部門和窗口人員日常培訓和崗前培訓機制。〔市政務管理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推進“一事一次辦”改革。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圍繞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審批、出入境辦理、不動產登記等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和辦件量較大的高頻事項,認真梳理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要素、應交材料、結果證照之間的共享復用關系圖譜,通過對“一件事”涉及多個部門間的審批環節予以歸并、壓縮、取消,形成“一件事一次辦”審批流程,編制發布“一件事”辦事指南。2020年9月底前,推出50項“一件事”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2020年12月底前推出100項。推進實體政務服務大廳與網上平臺集成融合,推行線上線下統一標準,統一流程,實現一次告知、一次表單、一次聯辦、一次辦好。〔市政務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推進全市“一證通辦”“一照通辦”。梳理企業群眾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項,大幅精簡辦事過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實現申請人實際提交材料平均減少50%以上,按照“一證通辦”(憑身份證件)或“一照通辦”(憑營業執照)的要求,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鼓勵通過告知承諾等方式,推行除身份證、營業執照外,其余應交材料均以承諾書方式免交,實現相關事項僅需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就能實現“網上辦”“掌上辦”,2020年11月底前,梳理形成本地本部門(單位)“一證通辦”“一照通辦”事項清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2020年12月底前,將全市各類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實現100%可網上申請。全面梳理各級各部門面向企業和群眾政務服務事項及相關業務系統,依托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推動各行業部門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提升各類政務服務信息網上核驗和共享復用功能,實現一批政務服務事項僅需營業執照和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認領和規范工作,形成全市統一、分級管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庫。適時對各級各部門實施的政務服務進行動態調整,逐項規范完善實施清單、辦事指南等要素內容,根據不同業務情形,以應交材料為劃分標準,細化事項顆粒度,將辦理項進一步細分為情形項,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規范化、精準化水平。嚴格按照《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營管理辦法》要求,加快推進本地運營隊伍和“天府通辦”分站點建設,做好本地熱點服務和特色應用疊加。整合各級各部門(單位)政務服務移動應用至“天府通辦”移動端,2020年12月底前,推出200個高頻事項移動辦理。〔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強化政務數據共享。梳理編制我市各級部門政務服務數據目錄清單,健全全市數據資源共享體系。推進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對接、采集、制作、應用,存量證照信息按統一標準格式完整歸集到省電子證照庫,增量證照在業務辦結時同步生成電子證照并加蓋省一體化平臺采集的電子印章或數字簽名。推動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亮證應用,通過數據共享方式能夠獲得電子證照的,不再要求服務對象提交紙質證照。建立通過“天府通辦”移動端向醫院、學校、車站、旅游景區等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出示電子證照的應用場景,推動社保卡等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力爭2020年12月底前,實現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電子證照“應入盡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一)推進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深度對接。圍繞“能用、管用、好用”的目標,按照“界面統一風格、服務統一入口、協同統一接口、數據統一歸口、結果統一出口”的原則,依托全省統建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身份認證、用戶體系、事項系統、綜合受理、通用審批、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等支撐功能,按統一標準加快各地各部門(單位)自建業務辦理系統與一體化平臺全流程對接,推進關鍵過程數據、結果數據協同共享,實現線上線下業務一個辦理平臺、一套辦理標準。2020年12月底前,實現自建業務系統100%對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二)積極推進網絡理政平臺建設。完成本地12345熱線平臺建設,并與四川省12345熱線平臺對接,實現熱線數據全量歸集應用。依托12345熱線平臺,切實抓好群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回復等工作,提升12345熱線平臺服務接通率、訴求辦結率及群眾滿意率。深入整合12345市民熱線、政府網站領導信箱、政務微博微信、政務APP等載體,暢通并拓寬群眾訴求渠道,實現“互聯網+政務熱線”的多維延伸。探索網絡理政和網格化服務資源整合,12345熱線與基層綜合治理組織聯動服務的社會治理新模式。〔市城管執法局、市政府辦公室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三)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圍繞創建全省“示范交易中心”目標,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拓展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化的廣度和深度,梳理更新服務事項清單,優化服務流程,固化服務標準,完善服務配套制度,構建以服務事項、工作流程、辦事指南、崗位作業、配套管理制度等為一體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化體系,全面提升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深入推進在線投標和“不見面開標”改革,2020年12月底前,實現電子評標10個、異地遠程評標5個。〔市政務管理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深入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建立全市標準統一、數據統一匯聚、評價統一管理的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建立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機制,圍繞服務評價、實時上報、差評核實、整改反饋等環節,構建“好差評”閉環工作流程。根據舉報投訴、新聞媒體等反映的線索,適時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調查暗訪,倒逼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斷改進工作。強化結果運用,定期發布“好評”榜,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建立“差評”定期通報制度,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完善“好差評”系統功能,強化評價數據匯聚,整合政務服務評價,加快推進實體大廳評價儀、自建業務系統、自助終端等渠道“好差評”插件安裝,并與省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市、縣(區)兩級線上線下“好差評”系統全覆蓋、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數據實時全量上傳,加強“差評”整改,確保評價滿意率達95%以上。〔市政府辦公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延伸專項行動

  (四十五)推動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按照省上統一部署,深化鄉鎮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將一批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依法賦予鄉鎮(街道)一級。指導各縣(區)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出臺的做大做強中心鎮的意見,制定市級配套政策,落實相關改革任務。以縣(區)為單位完善“就近能辦”事項清單,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市委編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六)推進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出臺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建立集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共服務、政務公開等功能于一體的統一平臺。結合村級建制調整逐步實施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為黨員群眾提供“一窗式”基層黨建和政務服務。〔市政務管理局、市委組織部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七)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業務流程再造,推動同一事項全市范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健全完善市、縣、鄉、村四級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打通優化政務服務落實到基層的“最后一公里”。〔市政務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對改革的支撐保障

  (四十八)強化法治保障。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擬訂優化提升我市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審核力度,及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優化營商環境、制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有關地方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扎實做好外來企業投訴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九)鼓勵支持探索創新。做好國內和省內各地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復制推廣借鑒工作。通過開展專題培訓、印發簡報等方式,加大本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宣傳力度,對條件成熟的改革經驗及時在全市復制推廣。〔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健全政企溝通機制。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攀枝花旗艦店,設置營商環境留言專區,對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強化問題查處,推動整改落實。加大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力度,落實重大涉企政策征求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制度,拓寬征求意見對象覆蓋面,將征求意見作為制定出臺涉企政策的必經程序。規范開展外來企業投訴工作,搭建政府與外來企業的溝通橋梁,有效維護外來企業合法權益。〔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一)嚴格考核獎懲。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考核力度,建立全市統一的考核管理體系,對成效明顯的給予表揚和激勵,對不作為亂作為延誤改革的嚴肅問責。完善“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臺賬,加強政策督促落實和跟蹤問效。〔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務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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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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