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市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第117號提案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2-20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制定支持國企廢鋼鐵再生利用相關政策的建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攀枝花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提案第117號)已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市鋼城集團瑞鋼工業公司等企業利用自身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鋼、社會采購的廢鋼等作為冶煉原料生產鋼鐵產品,社會采購來源主要是個體經營戶、回收站、廢鋼鐵加工企業等。從實際情況看,個體經營戶由于規模小,一般不提供銷售發票;回收站按規定需提供3%增值稅票,但往往不愿意提供;廢鋼鐵加工企業銷售時需要提供13%增值稅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規定,廢鋼鐵利用企業購進廢舊物資時,應選擇合規經營廢舊物資的單位或個人,并依法索取增值稅發票,如遇廢舊物資經營者不愿提供發票的,可以向稅務機關反映,稅務機關將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四條“稅前扣除憑證在管理中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真實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且支出已經實際發生;合法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的形式、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關聯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與其反映的支出相關聯且有證明力”和第五條“企業發生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規定處理。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在核算廢鋼鐵利用企業的采購成本時,必須有稅務局開出的稅票作為進項票,企業自制憑證(收購發票)不能作為進項成本抵扣憑證,而且只有進入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準入的廢鋼鐵加工企業提供的銷售發票才能作為進項抵扣憑證。

  關于通過成本認定和財政獎勵的方式來支持國企廢鋼鐵再生利用的建議,經商市稅務局、財政局等,認為目前執行難度較大:一是根據稅收法定原則,地方稅務部門無權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2號)規定,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先征后返或者其他減免手段吸引外資,更不得以各種方式變通稅法和稅收政策,損害稅收的權威;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在稅收法律,法規明確授予的管理權限之外、更改、調整、變通國家稅收政策。二是目前我市財政較困難,難以從地方留成中拿出獎勵資金。相關部門將積極向市政府和省級部門報告您反映的問題,爭取通過其他途徑支持企業發展。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攀枝花市經濟發展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