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對市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第94號提案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2-17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細化教育系統褒獎表彰類榮譽稱號,激發教師隊伍干事創業活力的提案》(第94號提案)收悉,現就我市教育系統開展表揚評優工作相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各類表揚評優

  (一)國家、省對表彰的政策要求。

  2010年,四川省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聯席會議下發《關于嚴格執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相關政策規定的緊急通知》(川清聯〔2010〕1號)中規定“市(州)及以下所有單位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項目一律撤銷”。我市已無自行開展表彰的任何權限。但是,為營造我市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激勵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不斷推進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市教育和體育局結合實際,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爭取支持,堅持和完善對突出貢獻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表揚機制。

  (二)我市表揚開展情況。

  1.關于表揚攀枝花模范校長和攀枝花優秀教師、攀枝花市優秀鄉村教師和校長。根據《攀枝花模范校長和攀枝花優秀教師評選表彰辦法》(攀委辦發〔2008〕12號),每兩年表揚20名攀枝花模范校長和攀枝花優秀教師,評選范圍為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公辦和民辦學校)在職校(園)級領導和一線教師;根據《攀枝花市優秀鄉村教師和校長評選表彰辦法》(攀辦發〔2011〕62號),每兩年表揚20名市優秀鄉村教師和校長,評選范圍為全市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地)及以下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在職一線教師和在職校(園)級領導。

  2.關于表揚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根據《關于開展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每三年表揚一次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150名,評選范圍為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3.關于表揚優秀德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根據《攀枝花市德育工作先進單位、師德標兵、優秀德育管理干部、優秀班主任評選表彰辦法》和《攀枝花市中小學“十佳班主任”評選和表彰辦法》,評選表揚 220名優秀德育工作者和先進德育工作單位。

  (三)關于骨干教師評選。

  根據《攀枝花市中小學骨干教師考核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攀教體發〔2016〕6號)文件,我市骨干教師三年評選一次,市級骨干教師評選范圍包括學校教師、中層干部、校級領導,符合條件且優秀的教師和管理干部都可參與評選,學校根據情況層層申報。全市骨干教師選拔名額比例為全市中小學專任教師總數的25%,其中對省、市、縣(區)的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評選名額作了要求的同時,特別規定了省、市、縣(區)農村教師的評選比例分別不低于評選總人數的30%、35%、45%,縮小了城鄉差距。縣級骨干教師的評選由各縣(區)自行組織評選。

  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各類表揚和骨干教師評選,總名額達了全市專任教師的25%以上,政策制定中針對學校的不同崗位,設置了不同的評選類別和條件,評選范圍覆蓋了所有教師及教育工作者。在評選工作中,統籌考慮兼顧城鄉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學校,兼顧不同學科以及教育工作者,并向條件艱苦的學校傾斜和一線專任教師傾斜。評選名額分配到各縣(區),由各縣(區)組織學校依據條件和規定程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層層推薦,逐級審核上報,按規定組織評審,公示,予以表揚和授予稱號。

  二、下一步工作

  市教育和體育局將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在國家和省、市政策許可范圍內,積極爭取政策,梳理完善評優表揚各項政策,在類別設置、名額分配、條件和程序等方面進一步優化,為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搭建成長的良好平臺,激發教師隊伍干事創業活力,打造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優良,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

  感謝您提出的寶貴建議,希望您一如既往繼續關心支持我市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