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16號提案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4-07-31 來源: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仁和區發展光電信息產業的建議》(第116號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議將光電信息產業類項目落地后繳納稅收的市級分成部分全部返還仁和區,用于支持光電信息產業發展,時間為5年”“建議將項目培育期內產生并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市級分成部分返還仁和區用于支持光電產業發展,時間為5年”的建議。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2〕20號)規定,財政體制要規范收入分享方式,省內同一稅費收入在省與市、省與省直管縣、市與所轄區、市與所轄縣之間的歸屬和分享比例應逐步統一,并逐步取消對各類區域的財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還政策。因而,將光電信息產業類項目落地后繳納稅收以及培育期內產生并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市級分成部分返還仁和區存在政策障礙。
二、關于“建議將光電信息產業類項目涉及的土地出讓金市級分成部分返還仁和區,降低項目落地成本”的建議。
土地出讓收入在扣除“兩金”后,市、區按照2:8比例分成。2020年市政府印發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攀枝花市市轄區土地出讓收入分配體制的通知》(攀府發〔2020〕15號),自2020年1月1日起,東區、西區和仁和區實現的土地出讓收入(工業性土地除外),在扣除“兩金”后原則上按照市、區2:8的比例分成,工業性土地出讓收入則全額反饋縣區。
市財政局建議通過產業引導基金、“制惠貸”等方式支持仁和區光電信息產業的發展。具體支持方式和內容詳見攀財函〔2024〕11號。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攀枝花經濟發展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