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大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打造和宣傳的建議》(第36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12-1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林業局

  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6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大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打造和宣傳的建議》(第36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實施整體性山體原生態修復保護和景觀打造工程的建議

  攀鋼石灰石礦采礦場位于保護區大門下方,建于1970年(保護區成立之前),手續齊全。目前,我市正深入開展環保督察整改,大力清理保護區內采礦場等歷史遺留問題。市財政從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轉移支付資金中列出1000萬元,專門用于保護區大門外的礦山跡地治理,同時,攀鋼已完成石灰石礦路段公路改道,并啟動部分跡地生態修復工作,逐步在保護區大門外建成極具干熱河谷特色的森林生態景觀。

  二、關于對加強原始蘇鐵保護,防止任何盜采行為的建議

  一是認真落實管護責任制。將保護區劃分成3個片區13個小班,把具體的管護職責明確到個人,簽訂《重點公益林管護合同》,落實管護責任制;二是建立科學合理的巡護線路網絡體系,堅持定期巡護4條固定線路,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稽查巡護,認真填報《日常巡護記錄表》《巡護筆記》,全年巡山守護不少于40次,參加人員不少于260人(次);三是持續推進“平安自然保護區”創建工作。結合“平安自然保護區”創建,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保護區內資源保護力度,實現對保護區內攀枝花蘇鐵以及其他動植物資源的有效保護。

  三、關于對進一步打造保護區觀賞旅游的建議

  根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規定:因科學研究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因教學科研目的,需要進入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準。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系典型的搶救型保護區,受特殊地理地形影響,只劃分了實驗區和核心區,且核心區面積占主體,因此按照規定,只能在保護區紅線外開展不影響保護區環境的旅游開發活動。針對紅線外旅游開發,市政府已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由西區負責將城市發展規劃和保護區規劃相銜接,做到同規劃同發展。

  四、關于對解決保護區水源問題的建議

  在今年的蘇鐵保護區三期建設中,已在保護區科普區礦山跡地安排建設300KWP太陽能發電抽水提灌系統,從金沙江至保護區科普區建設約700 m揚程提灌系統、輸水管道4000 m、500 m3蓄水池一個、20 m3蓄水池(過濾池)一個,項目完成后,將有效解決保護區的水源問題。

  感謝你們對攀枝花蘇鐵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林業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