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攀煤公司發展農林一產的建議》(第111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6-12-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攀煤公司發展農林一產的建議》(第111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攀煤公司進行開發利用的閑置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建議
對攀煤公司關于免繳土地使用稅的申請,市地稅部門多次到攀煤公司進行實地調研,走訪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和他們面對面溝通,解答相關稅收政策,共同探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企業轉型等問題,共謀企業脫困發展大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五點規定: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可免繳土地使用稅。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攀煤集團公司將公司閑置土地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如符合上述政策規定,經國土等有關部門驗證后可享受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政策。對攀煤公司今年的12宗種養殖用地是否符合免繳土地使用稅的政策條件,市地稅部門正在開展核實工作。
二、關于支持攀煤公司發展農林一產的建議
對攀煤公司發展農林一產規劃,市農業、林業、國土等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積極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發展農業的支持:關于農業發展扶持政策,針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貸款貼息、芒果外銷獎勵、品牌獎勵等扶持政策目前已取消,新的扶持政策尚未制定。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惠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的項目如果進入省級財政合作社專項項目(兩年一評),可優先實施。市農牧部門可以在為攀煤公司制定農業發展規劃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種植、養殖方面的指導意見和技術指導服務;
(二)發展林業的支持:目前國家對林業發展的幫扶政策主要享受對象為涉林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林業類家庭農場、農戶等林業新型經營主體。攀煤公司參與林業建設,市林業部門將在林業技術指導服務和林業經營發展模式等方面給予全力支持。在爭取林業方面的相關政策支持上將與其他林業新型經營主體等同。按照《四川省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可承擔林業生態和產業項目名錄》規定,攀煤公司可選擇符合條件的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中央財政森林撫育補貼、野生動植物繁殖利用補助、林業科技推廣、省級現代林業示范園區等項目進行申報,如果是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還可以申報農業綜合開發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等項目;
(三)對閑置土地開發利用的支持:1.市國土部門已編制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規劃(調整),攀煤集團公司部分地塊已納入該規劃范圍,下一步攀枝花市將嚴格按規劃分批進行復墾工作。2.市國土部門將在今年啟動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將農業基礎設施及重點項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規劃。3.攀枝花市涉農生產項目可根據項目用地性質分別辦理設施農用地手續和建設用地審批手續。4.為保障項目建設合法用地,攀枝花市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配時,對農業生產基地設施項目給予傾斜政策,保障農業生產基地設施用地。5.2015年9月,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出臺《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國土資源規〔2015〕5號),該文件已明確規定光伏、風力發電等項目用地手續辦理政策。
非常感謝您對地稅工作的理解,希望一如既往支持地稅事業發展。
四川省攀枝花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