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市第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62號建議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2-17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的建議》(第62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監督管理,引導小區物業管理步入法治化軌道的建議
(一)關于物業管理步入法治化軌道的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頒布后,物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系統,政府有關部門在物業領域的職責更加明確。在物業相關實踐中,無論是業主、物業使用人還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領域遇到問題時,都可以合理尋求有關行政部門的幫助,依法維護自身利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也細化和明確了政府管理部門、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人和業主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結合《民法典》、《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市力爭將《攀枝花市物業管理條例》納入五年立法建議規劃項目。通過完善制度建設和規范企業行為,推動行業監管力度和促進企業發展。
(二)關于物業招投標制度建設問題。2011年10月18日,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及《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和規范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的通知》等規定,我市制定下發了《攀枝花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實施細則》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和規范我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主體與范圍、完成時限及相關程序。下一步,我們將依據《民法典》、《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和完善適合我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相關工作實施細則,從而有效保障和維護物業管理招投標當事人及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公平競爭及物業服務水平的提高和物業管理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關于提高業主意識,加快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建議
為解決業主大會成立難、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等突出問題,2016年8月,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了《四川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以指導全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充分發揮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積極作用。《民法典》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化解了當下普遍存在的業主大會設立難、業主委員會選舉難的客觀難題。針對小區熱難點問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明確了相關業主的義務及責任。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了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基本條件和程序,相關部門在開展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中的職能職責及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情形等。2019年5月,為了規范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履職行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了《攀枝花市業主委員會信用記分管理辦法》及《業主委員會委員信用記分標準》。待新修訂的《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后,我局將盡快制定《攀枝花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指導手冊》,以便各部門在工作中參考使用,為各部門加強和規范組織、指導和協調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提供示范指引。工作中,我們將利用對基層物業管理人員、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相關專業人員等法律法規知識專題培訓,通過小區電子屏、張貼宣傳畫、現場發放宣傳資料、入戶宣傳等方式,提高業主相關法律意識。
三、關于嚴格把好小區驗收關的建議
(一)履職盡責,做好小區竣工驗收監督工作。在小區竣工驗收工作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部令第5號)第五條第五款要求,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主要對竣工驗收的程序及組織形式是否滿足要求進行監督,對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是否按要求履職到位進行監督,并確保竣工驗收的合法合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是在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其它責任主體單位作為驗收主體進行竣工驗收”。明確了建設工程中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對竣工驗收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履職行為的監督,加強對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竣工驗收合法合規。
(二)監督物業做好承接查驗工作。2011年6月22日,我局下發了關于貫徹執行《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的通知,凡我市2011年6月30日以后竣工驗收的房屋,必須按《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和《四川省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程序進行物業承接查驗工作,辦理資料移交,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并將承接查驗協議及基礎資料明細復印件送物業項目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下一步,待新修訂的《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后,我局將盡快制定完善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相關指導和監督制度。
在以后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督指導,逐步完善制度建設,不斷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水平,培養業主的物業服務意識,推動物業管理行業整體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