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鄉村振興局對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17號建議答復的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2-17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對采煤沉陷區進行綜合治理的建議》(第017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采空區紅線管控范圍進行調整,有序推動綜合治理和搬遷安置工作順利進展”的答復
2007年,為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政府于當年11月下發《關于對寶鼎礦區紅線范圍實行管理控制的通知》(攀府發﹝2007﹞36號),對寶鼎煤炭礦區區域紅線范圍實行管理和控制,管控面積約71.7平方公里,包括河邊、花山、半海、勝利、寶鼎、革新、龍潭、田堡、高峰等村,要求在以上礦區紅線范圍內,禁止遷入人口和土地開發,農戶和居民不得修建房屋和其它設施,對采空沉陷區居住群眾搬遷后的土地,全部退耕還林還草。同時,因采煤沉陷區涉及仁和區、西區、原攀煤公司,加上我市采煤沉陷區地形錯綜復雜,曾經私挖濫采煤礦開采時間較久,采煤沉陷區紅線范圍內地質結構相當復雜,部分情況不明,本著妥善處置原則,2008年11月14日,市政府組織市移民辦、財政、發改、國土以及上述三方等10余家單位研究并達成一致,并形成研究煤炭采空區棚戶區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攀府閱〔2008〕128號),明確要求煤炭采空沉陷區內的居民,屬攀煤(集團)公司職工及職工家屬的,由攀煤公司負責搬遷安置;非攀煤(集團)公司職工及職工家屬的城鎮居民及農村居民,由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負責搬遷安置。
基于以上原因,為充分確保采煤沉陷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要對采煤沉陷區紅線管控范圍進行調整,必須經過專業部門科學論證后,由地方政府提請市政府研究后進行調整。所以,在紅線范圍未進行調整前,紅線管控范圍內的安置方式也暫時無法進行調整。目前,仁和區已編制了《仁和區煤炭礦區紅線范圍調整實施方案》,待技術單位編制具體詳細方案后,將牽頭組織專業技術單位對煤炭采空區范圍、規模、地下采空面積進一步明確和科學論證,充分掌握地質結構情況,按程序報市政府審議。下一步,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和縣區共同做好紅線管控范圍科學論證相關工作,為紅線管控范圍調整工作提供充分依據。
二、關于“加大市級資金配套,對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和居民搬遷安置加大政策支持”的回復
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項目支持,有力保障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是全力爭取省級專項政策支持,針對仁和區采煤沉陷區治理現狀和群眾訴求,多次向省級相關部門反映匯報,經過不懈努力,仁和區已被納入全省獨立工礦區和采煤沉陷區政策支持范圍,2020年獲得資源型城市財力補助、資源枯竭型城市補助兩項資金2861萬元。二是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爭取上級專項資金1322萬元,實施太平煤礦摩梭河等4個片區礦山環境治理,有效改善了礦區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三是開展工礦廢棄跡地復墾治理,在仁和區半海村、花山村兩個地塊,實施77.46公頃工礦廢棄跡地復墾試點,已復墾驗收取得建設用地指標 51.91公頃、耕地指標20.42公頃,不僅增加了耕地,還提升了礦區綜合治理能力。四是支持實施關閉煤礦環境治理,市級統籌投入專項資金2000萬元,實施仁和轄區26個關閉煤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治理面積近500畝。五是支持實施采煤沉陷區危房鑒定,從2018年開始,市級財政將仁和區采煤沉陷區危房鑒定經費納入市級財政年初預算,每年安排資金30萬元予以保障。下一步,市級層面將繼續加大對采煤沉陷區的政策、資金支持力度,有序推進全市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
三、關于“實施避險搬遷安置”的答復
近年來,我們堅持以解決采煤沉陷區存在的問題為導向,以改善居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為首要任務,以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為支撐,以培育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和促進就業為重點任務,多措并舉、統籌抓好項目規劃編制、避險搬遷安置、生態環境修復等綜合治理工作,目前仁和區已安置采煤沉陷區居民696戶2666人。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市級層面編制了《攀枝花市重點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十四五”實施方案》,仁和區編制了《采煤沉陷區農村居民避險安置實施方案》,鼓勵經鑒定受采煤影響的危房戶采取“零星后靠”的方式進行搬遷安置,保障危房戶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二是仁和區已編制《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十四五”規劃》《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將逐步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人居環境、扶持特色產業等項目。三是落實安全度汛相關措施,在汛前開展全面排查,落實危房戶過渡和應急保障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居民及時發放度汛過渡費,落實專人做好汛期日常預警監測和隱患整治,汛中抓好督導檢查和巡查,確保居民安全度汛。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做好中央和省級項目資金支持,確保采煤沉陷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關于“協調煤炭企業切實承擔本企業開采區域綜合治理及居民搬遷安置”的答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市通過整頓關閉、兼并重組、化解過剩產能、煤礦分類處置等方式,關閉退出煤礦 82處,退出產能824萬噸,地方煤礦數量由99處減少至17處,關閉退出率達82.8%,有效增強了對煤炭企業的管控力度。2016年,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攀府發〔2016〕22號),專門就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指出“各區(縣)政府,攀煤集團公司按照工作主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的要求,全權負責轄區內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和落實;其他煤炭開采企業按照區(縣)政府統一安排負責籌措資金并完成相關工作。” 進一步壓實了企業主體責任。下一步,我們將加大與相關責任部門溝通協調力度,全力推進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攀枝花市鄉村振興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