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煤公司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的建議》(第003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1-06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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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于攀煤公司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的建議》(第003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將退休人員的供養遺屬、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一并納入此次移交范圍”的建議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19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9〕53號)以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攀委辦〔2020〕9號)精神,此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范圍明確為國有企業。考慮到攀煤公司為川煤集團下屬企業,其退休人員供養遺屬生活費由省社保局直接發放,且省國資委也明確要求將川煤集團下屬集體企業納入改革范圍。鑒于此,在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基礎上,5月27日西區政府與攀煤公司簽訂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整體協議中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供養遺屬納入了移交范圍,但最終是否能納入移交范圍,需要地企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以省級監管部門最后認定為準。

  二、關于“協調落實與攀煤公司簽署整體移交協議的具體部門”的建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分別進行了專題研究,及時制發了實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市級相關部門、縣(區)政府和移交企業的工作職責。各縣(區)政府均按要求制定了相關工作方案,明確了轄區政府相關牽頭部門的工作職責。其中,西區政府明確西區財政局為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關系移交、人事檔案移交、退休黨員組織關系轉接、資產劃轉等工作的牽頭部門。5月27日,西區政府與攀煤公司簽訂了整體移交協議。

  三、關于“由攀煤公司承擔的統籌外費用,由接收部門開設專門賬戶,由攀煤公司支付給承接方,再由承接方統一支付給退休人員及供養遺屬”的建議

  按照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要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妥善解決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問題。國有企業要對退休人員現有統籌外費用進行認真清理、分類處理,不再新增統籌外項目,原則上不再提高發放標準。已實施企業年金的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對符合有關規定的現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企業可一次性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或者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參考預期壽命一次性支付。對企業自行發放的現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由企業按現行途徑妥善處理。

  鑒于統籌外費用屬企業對退休職工的福利政策,各企業執行標準和依據不一樣,再加上企業支付能力不同,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確保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在國家未明確交由相關管理部門統一支付的情況下,暫無法實施相關管理部門統一支付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四、關于“臨時退管中心在冊人員安置問題”的建議

  按照移交政策對國有企業從事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職工,在安置方面有三個選擇,一是企業和接收單位協商采取靈活方式,鄉鎮(街道)和社區有崗位需求時予以優先聘用。二是由企業通過內部轉崗、交流任職等多種途徑妥善安置。三是與職工協商一致實行內部退養、解除勞動合同。

  在5月27日西區政府與攀煤公司簽訂的整體移交協議中已對相關事宜進行了明確,在接收部門和單位人員短缺的情況下,本著個人自愿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本次移交企業中從事退休管理工作的人員。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國資委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