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2020年攀枝花市中考體考免考及緩考辦法的建議》(第49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fā)布時間:2021-01-04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shù):

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完善2020年攀枝花市中考體考免考及緩考辦法的建議》(第49號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2020年4月15日,市招委、市教育和體育局聯(lián)合下發(fā)《攀枝花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fā)<2020 年攀枝花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攀招委〔2020〕2 號),文件對2020年攀枝花市中考體考免考辦法進行明確規(guī)定。

  一、免考范圍

  對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免考體育,體育成績按滿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對患有重大疾病(心、肺、肝、腎等主要器官患嚴重疾病或矯正視力800 度以上,視網膜病變)不宜參加體育運動的考生,可免考部分或全部項目,免試項目按80%的分數(shù)計入體育考試成績。其他免考部分或全部項目(因客觀原因不能或錯過體考)的學生, 免試項目按60%的分數(shù)計入體育考試成績。

  二、免考辦理

  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免考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簽字。出具二甲及以上醫(yī)院診斷書和病歷資料;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考生需出具殘疾證。醫(yī)院診斷書和病歷、殘疾證需縣(區(qū))教育和體育局和學校共派2人審核原件(復印件一式三份附申請表后),這 2 人負責對殘疾學生進行目測。

  三、免考確認

  免考名單由學校初審,班主任、體育教師、校長簽署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初審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報經縣(區(qū))教育和體育局審定。

  感謝你們對我市教育體育事業(yè)的關注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