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問題相關問題的建議》(第51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12-16     來源:市人大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問題相關問題的建議》(第51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社區用房建設部門聯動”的建議

  社區建設涉及到多個部門職責,為防止再出現類似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夠、不便民、位置分散、無法使用等問題,確保開發建設項目建成后社區用房能按標準、使用要求及時交付。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城鄉規劃編制方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結合此次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契機,充分聽取基層社區、屬地政府的意見,將涉及的社區用房、社區幼兒園、衛生服務站、居民活動中心等公共配套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科學合理的布局,為下一步規劃實施管理奠定良好基礎。二是在規劃實施管理方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嚴格按照國家規范和有關規定,在項目出讓時明確宗地內社區用房的具體位置、建設規模及建設要求,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開展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凡涉及社區用房的征求轄區政府、街辦或社區意見,確保社區用房各項指標滿足要求。三是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按施工圖設計批準的社區用房規模、層數、位置等要求進行把關,并邀請街辦或社區參與驗收,保證社區用房的建設滿足使用要求,社區用房不滿足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四是市(縣、區)民政局會同本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資委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在老舊小區改造和新建小區中積極落實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推進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提升社區服務能力。五是為積極發揮社區治理作用,推動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完善新建小區公建配套社區服務設施,繼續推進國有企業非經營性資產移交工作,支持社區建設”,并列入了重點任務分工。

  二、關于“社區設施建設同步原則”的建議

  為確保政府安置房地塊、棚改騰空房的社區設施建設,2017年—2018 年,我市共改造棚戶區4.6 萬戶,經測算棚改拆除后將形成9237 畝騰空用地,其中可出讓用地約4035 畝(包括居住2180 畝、商業499 畝、停車用地82 畝、工業463 畝、倉儲811畝),用于社會公益性質的用地5202 畝( 居住區服務設施用地219 畝、綠地及廣場963 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314畝、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486 畝、公用設施用地122 畝,非建設用地3098 畝)。

  為有效利用棚改騰空土地,我市對2017-2018 年棚改騰空區進行規劃設計,根據城市總規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明確了每個騰空地塊的范圍、性質、使用功能等,原則上小塊用地主要用作公園綠地、休閑廣場、公共停車場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成片騰空地將用于開發建設。在可出讓的居住用地及用于社會公益性質的居住區服務設施用地中,將根據規劃和規范要求配建社區辦公用房。

  目前已形成了《中心城區棚改騰空區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實施,確保社區設施建設滿足要求,在實施政府安置地塊、棚改騰空區時,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中心城區棚改騰空區規劃方案》同步建設社區設施。

  感謝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