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殯葬惠民救助保障政策的相關建議》(第14號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12-11 來源:市人大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殯葬惠民救助保障政策的相關建議》(第14號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惠民殯葬政策落實情況
2012年,我市印發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我市實施惠民救助保障制度的通知》(攀辦發〔2012〕7 號),對具有我市戶籍的居民,去世后承諾不進行裝棺二次葬(土葬)的,免除普通冷藏柜遺體存放費(3天內)。遺體冷藏在殯儀館的,由市殯儀館直接予以免除,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予以保障;遺體冷藏在縣(區)殯儀服務站的,所需經費由所在縣(區)財政負擔。同時,對具有我市戶籍的城鄉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免除遺體運輸費用、火化費用、骨灰寄存費用(1年)。所需經費由死者所在戶籍地縣(區)財政部門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但該項政策除普通冷藏柜遺體存放費(3天內)在市殯儀館直接免除外,其余項目需喪屬到縣(區)民政局報銷,確實不方便群眾辦事。
二、關于流浪乞討人員尸體和無名尸的處理
2018年,市民政局經與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多次協商后聯合印發了《關于攀枝花市無名、無人認領和非正常死亡人員遺體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攀民政〔2018〕101 號),明確城市街道、社區內發現的無名遺體,由縣(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通知轄區公安機關負責勘驗、拍照、登記、備案,出具死亡證明,由街道辦事處(鄉鎮)負責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辦理相關手續。公安、高速交警管轄區域內發現的無名遺體,由公安部門負責勘驗、拍照、登記、備案,出具死亡證明,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辦理相關手續。鐵路及火車站管轄范圍內發現的無名遺體,由鐵路部門通知鐵路公安派出所負責勘驗、拍照、登記、備案,出具死亡證明,由鐵路部門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辦理相關手續。接受醫療機構救治無效死亡的無名、無人認領人員遺體,由醫療機構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后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辦理相關手續。無名、無人認領人員遺體冷藏30天后,經公安機關確認不屬于非正常死亡的,由負責交接遺體的公安機關、醫療機構等單位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內仍無人認領的,由以上部門完善相關手續后由殯儀館負責火化,火化后骨灰保留30天,超過30日仍無人認領的,由殯儀館作深埋處理。非正常死亡人員遺體由轄區公安機關或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勘驗、拍照、登記、備案,調查死亡原因,由涉事(涉案)主體或辦案機關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結案后由辦案機關通知死者親屬辦理火化手續。如涉事(涉案)主體或辦案機關正式通知或督促火化通知發出后15日內,死者親屬或所屬單位拒不辦理火化手續的,可按照無名和無人認領遺體處理方式進行處理。該《指導意見》的出臺,有效解決了對流浪乞討人員尸體和無名尸的處理。
三、關于進一步推進惠民殯葬政策落實的措施
2019年,省、市將“推進實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作為今年的民生實事,按照普惠化、均等化要求,市民政局將在2012年惠民殯葬的基礎上進一步擴面提標,新政策主要體現如下:一是擴面。將具有本市戶籍的群眾納入惠民殯葬政策范圍;二是提標。將進一步擴大惠民殯葬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范圍;三是便民。協調各級財政,統籌解決方便群眾辦事,避免群眾辦事多跑路,解決服務群眾辦事“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實現服務群眾零距離。該項工作目前草案已征得市級相關部門的同意,下一步報市政府審定后將在年內實施。
殯葬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我市各級民政部門正在按照殯葬改革公益殯葬、綠色殯葬、文明殯葬的要求努力工作。
感謝您對我市殯葬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