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城區養犬立法的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12-11     來源:市人大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攀枝花市城區養犬立法的建議》(第100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市民養犬進行立法的建議

  根據《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條例》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每年將從五年立法規劃中選取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關于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實施意見》(攀委發〔2016〕15號)要求,年度立法計劃須經市委常委會審議批準,并由市委轉發組織實施。

  2017年,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要求,從2018年起,各市(州)(成都市除外)一年原則報請批準一件地方性法規。根據《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工作的通知》(川人辦〔2018〕66號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各市(州)人大常委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全面加強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工作。

  根據《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條例》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實施重大改革決策的需要,綜合考慮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和社會重大關切等因素,認真研究代表議案和建議,廣泛征集各方意見,科學論證評估,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草案;年度立法計劃草案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

  綜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適時組織開展城區養犬方面的立法調研工作,并根據立法調研情況,結合省人大常委會、市委的有關要求,爭取盡快將《攀枝花市城區養犬管理條例》納入年度立法計劃草案,提請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

  二、關于規范遛狗行為的建議

  2018年10月,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第二十六條對遛狗行為進行了規范,即:在城市道路、居住區等區域遛狗應當束帶牽引,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三、關于犬只領養登記的建議

  目前,此項工作在我市基本未開展,據掌握,我市現有民間犬只收容所2家,目前,因受資金、場地、人員等多種因素影響,收容量小,遠遠不能滿足當前收容和領養的需要。建議市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對犬只收容和領養作出專門規定,鼓勵民間愛犬人士積極開辦犬只收容所,將住建規劃、民政、財政等部門納入成員單位,合理規劃布局犬只收容所建設用地,同時,政府投入部分資金,積極組織募集民間資金,為犬只收容所建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四、關于犬只限養的建議

  我市現在執行的犬只限養規定是2000年1月頒布的《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明確了犬類限養區范圍、部門職責、養犬許可證制度、準養犬只種類、法律責任等。由于該規定頒布時間距今近20年,有的條款操作性不強,有的已不適應現時需要,建議市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適時出臺相應的規范性文件,組織工作組外出學習外地成熟的管理經驗,制定適合我市的管理規定。

  五、關于解決犬只擾民問題的建議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飼養寵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六條對犬只擾民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一)未經批準飼養犬只、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只、非法帶犬進入公共場所,由縣(市、區)公安機關組織捕殺犬只并對責任人處以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罰款。(二)飼養的犬只不按規定登記、免疫和定期檢測,其令責任人限期履行。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履行的,由責任人居住地公安機關處以每只犬二十元至一百元罰款,并限期辦理登記、免疫、檢測手續。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的《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也將對犬只擾民問題進行規范。

  六、關于文明養犬宣傳的建議

  代表提出的“實行政府管理與社區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在居民中開展依法、文明養寵物的宣傳教育,要寵物飼養人自覺樹立文明、合法的養寵意識”,近幾年來,公安機關會同市農牧、衛健、城管、工商、社區等部門加大了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同時,還聯合市文明辦開展了文明養犬、依法養犬的專題宣傳,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宣傳力度和范圍還不夠,氛圍還不濃厚,沒達到預期效果。下一步,公安機關將聯合市文明辦,將依法、文明養犬作為一項日常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多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家喻戶曉,強化市民養犬意識,推動依法、文明養犬上新臺階,為進一步凈化我市居住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七、關于強制接種防疫的建議

  據統計,全市犬類養殖數量為11.85萬只左右(其中:農村10.15萬只、城市1.7萬只)。由于人們對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認識不夠,防控意識差,極易造成狂犬病的發生和傳播。為防止狂犬病的發生,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的相關要求,我市各縣(區)動物疫病防控機構加強了對狂犬病的防控工作,全市每年組織狂犬病疫苗3萬多份,對城市和部分農村的犬只進行免費免疫。東區、西區作為重點防控區域,按照市、區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的統一安排部署,在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主城區狗狂犬病的免費免疫工作。根據狂犬病流行的特點,在每年的春夏季節,東、西區動物疫病防控機構分別在各個社區設立狂犬病集中免疫點,免費為養犬人士進行狗狂犬病疫苗注射,并與定點的寵愛動物診所簽訂了狂犬病犬只免疫協議,對沒有及時進行集中免疫的犬只進行補免,從而,進一步提高了狂犬病的免疫密度,為有效防止狂犬病的發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保障了主城區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近幾年來,我市未發生一例人感染狂犬病病例。下一步,市農業農村局將切實加強主城區狂犬病防控工作,力爭主城區狂犬病的免疫做到全覆蓋。一是對規模養犬場和流浪狗收容所(點)免費提供狂犬病疫苗、消毒藥品和器械,定期開展犬類動物疫病防控知識的技術培訓和狂犬病流行性病學的監測工作;二是要求各縣(區)動物防疫機構加強與街道辦事處(鄉、鎮)的協作和配合,定期在各個社區開展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并對犬只健康和診療提供社會化服務;三是加強對寵物診所的監督和管理,利用寵物醫院(診所)的資源和優勢,積極探索寵物診所提供社會化服務的途徑。

  實施犬只免疫登記證制度,是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我市開展主城區狂犬病防控工作以來,東區、西區動物疫病防控機構積極做好養犬免疫登記管理工作,累計向養犬戶辦理犬只免疫登記證15000多份,為防控狂犬病的發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下一步,市農業農村局將進一步推行養犬免疫登記證制度,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和配合,切實做好犬只免疫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從源頭上防控狂犬病的發生。

  據了解,目前,我市還沒有專門的寵物交易市場。

  八、關于排泄物處理的建議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針對委員提出的“寵物隨地大小便,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議,該局立即行動,督導各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嚴格按照住建部標準落實清掃保潔制度(主干道清掃保潔時間不低于16小時/天,次干道、支道不低于12小時/天)的基礎上,加大保潔頻次,及時清除寵物糞便。

  在此,對你們提出的寶貴建議表示感謝,并請你們繼續關注城區養犬事宜,多提寶貴意見。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9年7月26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