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區建設川滇綜合物資批發中心的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11-30     來源:市人大常委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推動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區建設川滇綜合物資批發中心的建議》(第37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統籌協調將原金江水泥廠閑置的50畝土地以國有資產處置的方式劃撥或出讓給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區的建議。

  該宗地位于西區格里坪,土地使用證號為攀國用〔2007〕第04784號,面積33496.50㎡,登記用途為工業用地,攀國資發〔2016〕115號文已明確將該宗地資產無償劃轉攀枝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5月市政府批準攀枝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20億元,攀枝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將該資產納入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資產包。該地塊由攀枝花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管理并使用,租賃給攀枝花市安和工貿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安和工貿有限公司已停產,尚欠攀枝花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租賃費,攀枝花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正通過訴訟手段追收拖欠租賃費,解除租賃合同。

  鑒于該宗地資產系企業國有資產,攀枝花新啟鐵路物資有限公司系民營企業,按照《四川省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川國資產權〔2018〕18號)規定,不能劃撥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區。該資產已納入攀枝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資產包,攀枝花建設(集團)集團有限責任承擔了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融資重任,在發行債券未完畢情況下,不宜將該資產出讓給攀枝花新啟新啟鐵路物資有限公司。為支持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建設,有效盤活該資產,經與企業協調,并與涉及使用該地塊的攀枝花新啟物流園區新啟鐵路物資有限公司溝通,由攀枝花新啟物流園與攀枝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商談,將該資產租賃給新啟鐵路物資有限公司使用。

  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敬請繼續提出寶貴意見。

     攀枝花市國資委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