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放部分市級行政權力的建議》的答復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11-30     來源:市人大常委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下放部分市級行政權力的建議》(第31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將部分市級國土、規劃等行政執法權限下放到區級部門的建議

  根據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的“三定方案”規定,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均設有派出機構在仁和區,并承擔相關職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依法將可下放到區的行政審批權力事項進行了下放,關于國土類行政權力,2015年7月,市國土資源局已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審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臨時用地審批、集體土地占用審核、國有未利用地開發審核”5 項行政權力下放到三區國土資源分局辦理;東區、西區、仁和區村民宅基地審批與管理工作由縣級人民政府實施,仁和區政府屬于縣級政府,本就有該項行政權力,故該項行政權力不存在下放到區的問題。關于規劃類行政權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類建設手續由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并未對區級政府進行授權,故無權下放該類行政權力。但為方便群眾辦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設立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仁和區規劃分局,其在仁和區內依法履行職能職責。

  二、關于成立綜合執法機構的建議

  近年來,我市機構編制部門積極探索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相繼在交通、文化、林業等流域開展了綜合執法改革,實現了減少執法層級、減少執法隊伍、減少人員編制、增強一線執法力量的“三減少一增強”。當前,各級機構改革工作已全面啟動,我市機構編制部門將按照中央、省上對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全力推進我市國土和住建領域的綜合執法改革工作。

  三、關于制定一套規劃管理、執法的簡易程序的建議

  我市規劃行政執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確定的執法程序進行。為優化流程,方便群眾,自2018年起,我市三區行政領域內的項目規劃審批均由各規劃分局直接審批,變三級審批為兩級審批,同時進一步優化了規劃審批流程、縮短了審批時限。

  感謝您對國土、住房城鄉建設等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7月24日